南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一案

发布时间:2019-08-22 09:3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陈权鑫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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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某某等5人寻衅滋事一案,南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5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黄某某、刘某某、周某、姚某某、谭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且自2017年以来以刘某某经营的某夜宵店为聚集窝点,采取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在南县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庭审过程中,法庭审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黄某某等5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控辩双方就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发表了意见。

被告人家属及部分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鉴于本案的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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