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的深度融合,发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进一步加快我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制造企业和制造服务企业中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以下简称“标杆企业”)的培育、遴选、认定和服务。
第三条 标杆企业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标杆企业的认定、评价、管理等相关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推荐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 定
第五条 申请标杆企业认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湖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企业和制造服务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能按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持续深入做好相关工作。
(二)企业信息化发展水平较高,建设的新型能力符合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四个申报方向之一(见附件1),通过实施贯标在推动企业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升级和数据开发利用等能力建设方面表现优异,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模式。
(三)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获得评定证书且证书处在有效状态。
第六条 申请认定的单位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
(一)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申报书(见附件2);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企业最近一次《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及《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电子版),如使用升级版贯标体系评级,则应提交《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电子版);
(四)经审计的近两年年度财务报表(验原件,交复印件);
(五)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复印件;
(六)上年度纳税证明材料;
(七)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认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认定程序
(一)申请企业填好申请材料,并将书面材料送至注册地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后,将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企业申报材料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可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择优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有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公示无异议的,对通过审核的企业由省工信厅发文公布;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总结梳理标杆企业经验做法和成效,推动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复制推广。
第三章 管理与政策
第八条 标杆企业申报,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第九条 经认定的标杆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省委、省政府文件有关规定予以支持,支持推荐申报工信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
第十条 经认定的标杆企业应积极配合省及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推广工作。
第十一条 对已获认定的标杆企业进行动态评估,每两年进行一次。进行动态评估时,标杆企业应向省及所在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自查评估表(见附件4)及企业最近一次《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及《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电子版),如使用升级版贯标体系评级,则应提交《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电子版)。
第十二条 获认定的标杆企业如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取消其认定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
(二)在安全、质量、市场竞争行为、公司管理、税收等方面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
(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四)未能保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有效;
(五)在动态评估中被认定为不合格;
(六)企业被依法终止。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附件:1.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申报方向
2.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申报书
3. 各市州推荐企业汇总表
4.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自查评估表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
申报方向
鼓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企业总结提炼贯标经验成果,按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的导向、原则和要求,系统开展战略转型、管理变革、流程优化、技术创新和数据开发利用,系统性构建、运行、优化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能力体系,加速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
1.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供应链高效协同管控、供应链快速响应与业务稳定性管理、集中采购、智慧物流、供应链金融为代表的供应链数字化管理与服务,构建数字化供应链,提升供应链现代化水平,重点关注寻源、计划、订单、采购、物流仓储、生产、销售等供应链运营活动的数字化、集成互联和协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信息网络的供应商分级分类管理,基于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供需精准对接与订单准时交付,基于物联网的智慧物流与智慧仓储管理,基于大数据、区块链的供应链风险识别与安全管控,基于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供应链融资租赁,以及基于平台的多元化供应网络生态构建等。
2.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产品协同研制、个性化定制、全流程追溯、远程运维为代表的产品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协同管控与价值挖掘,重点关注产品全生命周期研发、设计、制造以及服务等活动的数字化、集成互联和协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化协同研发设计,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生产制造一体化,众包研发,基于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快速定制研发与精准交付,产品追溯与服务,以及围绕智能产品的在线检测、远程诊断、预测性维护等。
3.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智能工厂、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生产管理为代表的现代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提升企业数字化生产管控水平,重点关注工业设备设施、制造过程、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的数字化、集成互联和协同运作,包括但不限于关键生产设备的数字化改造、上云用云、运行管理与绩效改善,智能制造单元、智能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产能平衡与稳定生产,生产运营集约化管控,数据驱动的精益生产和柔性制造等。
4.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开展以数据资源集中治理、数据模型开发部署、数字化设计制造仿真等代表的数据管理与应用,打造生产制造全过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孪生体,充分挖掘数据创新驱动潜能,重点关注企业基础数据管理机制建设以及数字孪生系统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数据自动采集与集中存储,仿真过程标准化及分级分类管理,基于数据建模与仿真优化的创新研发设计、工艺优化、智能运维和智能决策等。
湖南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标杆企业
申 报 书
( 年度)
申报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
一、申请表
企 业 基 本 信 息 |
企业名称 |
|
|||||||
所属行业 |
□钢铁 □有色 □石化化工 □建材 □工程机械 □轨道交通 □航空航天 □船舶 □汽车 □风电/光伏 □其他装备制造 □轻工 □纺织服装 □食品 □医药 □家电 □电子消费类整机 □电子应用类整机 □电子元器件 □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请注明)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成立时间 |
|
||||||
法定代表人 |
|
所属地区 |
市 县(区) |
||||||
注册地址 |
|
||||||||
主要产品/服务 |
|
||||||||
企业简介 |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规模、行业地位、市场销售等方面基本情况,不超过400字)
|
||||||||
时间(填写近两年数据) |
年 |
年 |
|||||||
资产总额(万元) |
|
|
|||||||
负债总额(万元) |
|
|
|||||||
资产负债率(%) |
|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
|||||||
税金(万元) |
|
|
|||||||
净利润(万元) |
|
|
|||||||
所得税(万元) |
|
|
|||||||
从业人员(人) |
|
|
|||||||
人均产值(万元) |
|
|
|||||||
信息化投入(万元) |
|
|
|||||||
研发经费(万元) |
|
|
|||||||
联系人信息 |
姓名 |
|
职务 |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荣誉 信息 |
序号 |
奖项名称 |
级别 |
获得时间 |
|||||
1 |
|
|
|
||||||
2 |
|
|
|
||||||
3 |
|
|
|
||||||
…… |
|
|
|
||||||
行业优势 |
(简述200字以内: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产业链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两化融合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
||||||||
企 业 贯 标 信 息 |
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编号及获证时间 |
(可登录评定管理平台查询gltxpd.cspiii.com)
证书编号: 获证时间: |
|||||||
新型能力名称 |
围绕所申报的新型能力建设领域,填写企业当前阶段重点打造并形成的信息化环境下数字化转型能力的名称: |
||||||||
新型能力建设的地址 |
|
||||||||
起止日期 |
|
||||||||
新 型 能 力 建 设 领 域 及 指 标 |
升级版管理体系评级(单选) |
£未分级 £A级 £AA级 £AAA级 £AAAA级 |
|||||||
新型能力建设情况(单选,采用升级版贯标则无需填写) |
£按照GB/T23001-2017的要求建立了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打造了新型能力,但尚未有效建成主营业务范围内的新型能力。 £聚焦特定部门或业务环节,建成支持主营业务单一职能优化的单元级能力;主要达成增效、降本、提质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 £聚焦跨部门或跨业务环节,建成支持主营业务集成协同的流程级能力;实现现有业务增效、降本、提质等预期价值效益目标,并有效拓展延伸业务。 £聚焦全员、全要素和全过程,建成支持组织(企业)全局化的网络级能力;实现与产品/服务创新相关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延伸与增值、主营业务增长等价值效益目标,并有效开展业态转变,培育发展数字业务。 |
||||||||
申报的新型能力建设领域 (单选) |
□1.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2.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3.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 □4.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 |
||||||||
领域一: 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
1、订单准时交付率: 2、外部供应商准时交货率: 3、通过智慧物流管理帮助企业物流成本降低比例: 、事故下降比例: 4、基于大数据的供应链风险识别与应急响应水平在同行业中的水平: £国际先进水平 £国内先进水平 £国内平均水平 £初级水平 5、供应链集成管理所覆盖的业务环节数量: 6、通过信息化实现供应链业务协同水平: £实现了生产计划协同 £实现了储运协同 £实现了财务结算协同 £实现了其他协同 7、应用信息系统实现的分销网络能覆盖的范围: £全球级别 £全国级别 £省市级别 £地区级别 |
||||||||
领域二: 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
1、个性化定制开发产品占比: 2、协同研发占比: 3、新产品研发周期与同行业相比所处水平: £国际先进水平 R国内先进水平 £国内平均水平 £初级水平 4、产品可追溯过程占比: 5、可远程服务的产品占比: 6、是否已实现统一数字化产品定义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各阶段应用和关联维护: £ 是 £ 否 |
||||||||
领域三: 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 |
1、生产设备数字化率: 2、数字化生产设备联网率: 3、关键工序数控化率: 4、数字化车间占比: 5、制造执行系统MES集成的其他信息系统数量: 6、财务系统集成的其他业务系统数量: 7、实现柔性制造的产线比率: 8、生产计划达成率: |
||||||||
领域四: 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 |
1、是否建立了统一的数据管理机制: £ 是 £ 否 2、产品三维建模比例: 3、是否能构建数字样机:£ 是 £ 否 4、数据自动采集占比: 5、数据建模应用数: 6、打造的数字孪生系统应用水平与同行业相比属于: £国际先进水平 £国内先进水平 £国内平均水平 £初级水平 |
||||||||
新 型 能 力 建 设 基 本 情 况 |
企业新型能力建设简述 |
(对企业信息化环境下数字化转型能力建设的创新性和示范性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400字) |
|||||||
主要成效 |
(简要描述企业打造该新型能力的主要成效,企业发展痛点的解决情况、量化指标的提升情况,不超过200字) |
||||||||
未来规划 |
(简要描述企业两化未来发展愿景或规划,描述公司下一步需进行的主要两化融合工作内容,不超过200字) |
||||||||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章 |
财务负责人(签字) 企业财务章 年 月 日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真实性 承诺 |
1.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2.单位近两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3.切实履行相关承诺职责,如违背以上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于严重失信信息,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申报责任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
二、填表说明
1、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注册情况、主要产品/服务、财务指标、联系人等。
2、荣誉信息
企业获得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国家、省级专项或试点示范项目。逐条说明:奖项、级别、获得时间。
3、行业优势
在相关行业、区域以及产业链方面已具备的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已有的两化融合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4、企业贯标信息
(1)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证书编号及获证时间
严格按评定管理平台http://www.cspiii.com/或升级版评定管理平台http://dlttx.com/的查询结果填写。
(2)新型能力名称
围绕所申报的新型能力建设领域,填写企业当前阶段重点打造并形成的信息化环境下数字化转型能力的名称。
5、企业新型能力建设领域及指标
(1)升级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级
严格按升级版评定管理平台http://dlttx.com/查询结果填写。
(2)新型能力建设情况
企业按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17)对自身新型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自评,选择相对应的情况描述。如企业采用升级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T/AIITRE 10003-2020《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评级,则无需填写此项。
(3)四类新型能力建设领域,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并对应填写所选领域的相关指标
(4)四类新型能力建设领域涉及范围及相关指标说明
领域一:面向供应链管控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订单准时交付率: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实现精准配送的次数占全部交付次数的比例;
外部供应商准时交货率:来料及时交货笔数占全部应交笔数的比例;
基于大数据的供应链风险识别与应急响应水平在同行业中是哪种水平:国际先进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国内平均水平、初级水平;
供应链集成管理所覆盖的业务环节数量:包含物料采购环节、原料库环节、生产制造环节、产成品环节、产品销售环节、产品配送环节等。
领域二: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创新与服务的新型能力建设。
个性化定制开发产品占比:实现基于用户需求的个性化定制开发的产品数量占企业总产品数的比例;
协同研发占比:企业通过跨区域、跨企业协同研发的产品数量占企业所有产品数量的比例;
产品可追溯过程占比:企业实现的能对产品状态信息进行跟踪反馈的生命周期阶段数目与全部生命周期阶段数之比(产品全生命周期大致分成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回收处理等五个生命周期阶段);
可远程服务的产品占比:基于产品智能化而实现的可进行售后远程服务(包括不限于远程诊断、预警、维护等)的产品种类占公司全部产品种类的比例。
领域三:面向现代化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的新型能力建设。
生产设备数字化率:数字化生产设备(自动化设备、数控设备)数量占生产设备总数量的比例;
数字化生产设备联网率:联网的数字化生产设备数量占数字化生产设备总数量的比例;
关键工序数控化率:数字化智能化数字化控制的工序占关键工序总数量的比例;
数字化车间占比:企业的数字化车间占企业车间总数的比例;
制造执行系统MES集成的其他信息系统:比如经营管理系统(如ERP之类)、产品管理系统(如PLM之类)、生产过程控制系统(如PLC之类);
财务系统集成的其他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系统、销售系统、生产制造系统、物流管理系统、设备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研发设计系统等。
实现柔性制造的产线比率:实现柔性制造的产线数量占总产线数量的比例;
生产计划达成率:达成生产计划订单数占全部生产计划订单数的比例。
领域四:面向数字孪生的数据管理能力建设。
产品三维建模比例:建立了三维数字化模型的产品数量占产品总数的比例;
数据自动采集占比:在企业统一管理的数据资源中自动采集的数据种类占全部数据种类的比例;
数据建模应用数:数据建模与仿真优化在研发设计、工艺优化、智能运维和智能决策等方面实际成功应用的个数。
6、企业新型能力建设基本情况
简要描述企业新型能力建设情况,在新型能力识别与打造的不同阶段,战略、管理、流程、IT、技术、设备等各类服务提供商所提供的产品、解决方案与服务,重点围绕所选领域的相关指标进行阐述;描述企业打造改新型能力的主要成效,企业发展痛点的解决情况、新型能力量化指标的提升情况;描述企业两化融合未来发展愿景或规划,以及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在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需构建的新型能力体系、下一步拟重点建设的新型能力及量化指标、新型能力建设与提升的主要内容与实施计划。
详细情况作为附件材料上报。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三、需要提供的相关复印件和有关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近两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荣誉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复印件;
5、如在表中因简述字数要求不能够清晰完成描述相关内容时,可把要描述和说明的内容详写后作为附件上报(新型能力建设介绍必须包括建设情况、主要成效、未来规划三部分);
6、最近一次《两化融合评估调查问卷》及《两化融合评估报告》(电子版),如使用升级版贯标体系评级,则应提交《数字化转型诊断报告》(电子版);
7、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