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执行攻坚|南县人民法院执结新春第一案
发布时间:2024-03-04 13:06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2月18日,新年上班的第一天,南县人民法院便风风火火组织开展了新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并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8年,夏某因资金周转向何某借款300万元,并约定了利息,由汪某对夏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夏某和汪某均未按期偿还。随后何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由夏某于2023年6月30日前偿还本金30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利息,汪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调解书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夏某、汪某仍未履行义务,何某于1月29日向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对夏某、汪某进行全面财产调查,冻结了夏某、汪某名下银行账户和微信账户。迫于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力,夏某、汪某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约定新年上班第一天到院与申请人何某谈履行方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夏某、汪某当场向何某履行了1238095元,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分两期履行,2025年6月30日前履行完毕。
南县人民法院将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以强有力的措施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用实际行动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