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1 17:2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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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23〕85号)精神,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对南县园地、林地、草地进行了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评估成果已通过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评审验收,现予公布实施。
附件:南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一览表
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南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一览表
一、定级和基准地价内涵
二、级别范围
三、级别基准定价
四、级别基准地价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