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民生可感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实施“八大行动”总体方案》(湘政办发〔2024〕1号)精神,为完成2024年民生可感行动任务,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水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500个和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0000户。
二、工作内容
(一)建设老年助餐服务点
1.服务对象。优先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广泛面向其他老年人开展助餐服务。
2.验收标准。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运营,具体标准如下:
(1)名称规范。应在场所醒目位置统一悬挂“三湘怡养”老年助餐服务点标识和牌匾。
(2)场所要求。宜在老年人聚集居住或助餐需求较大的村(社区),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增设老年助餐服务功能区,或依托合适的公共设施新建老年助餐点。
(3)设施要求。场所应符合适老化条件,功能区块应清洁卫生、安全可靠,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餐具、餐桌椅、消毒保鲜、加热保温等相应设施设备。
(4)服务效益。每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含连锁运营点)覆盖需要助餐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不少于50人,日均提供优惠就餐服务不少于50人次,具备提供送餐上门服务功能,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
(5)日常管理。区(县、市)民政部门根据服务需要建立组织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按规定在场所内显著位置公示助餐配餐单位、用餐价格和优先保障对象等信息。
3.考核要求。9月底前完成设施建设任务,11月15日前达到验收标准。
(二)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1.实施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主要对象为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将范围逐步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残疾老年人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以上对象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改造对象范围,鼓励和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改造。
2.验收标准。按照“一户一策”原则,以“室内行走便利、如厕洗澡安全、厨房操作方便、居家环境改善、智能安全监护、辅助器具适配”为目标,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以及家庭居住环境评估情况,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对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进行改造或配置手杖、防走失等老年人用品,切实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安全性、便利性。
3.考核要求。6月份前完成评估、明确实施对象、制定改造计划,11月15日前完成改造任务并完工验收。
三、考核方法
考核采取进度月报、“一码一平台”APP实时监管、随机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一)落实月报制度。各地要按月逐级上报民生可感行动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据实填报民生可感行动项目进度表和民生可感行动考核APP系统。从4月份开始,市州民政局于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汇总辖区内进展情况报送省民政厅,所报数据要与当地实施民生可感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数据口径一致。
(二)强化监督检查。省民政厅通过民生可感行动考核APP系统,实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通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实地督查,对实地督查后仍然没有改进的,约谈当地民政部门负责人。
(三)年终实地考核。12月上旬,市县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对当地民生可感行动项目的实地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省民政厅。12月中下旬,省绩效办将组织对全省所有民生可感行动项目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市州要根据当地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明确实施对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考核指标,确保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有考核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根据任务指标制定实施细则,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与同级发改、财政、住建、残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指标任务数量,做好资金测算,完善筹资方案,确保资金足额保障到位。
(三)明确部门责任。各级民政部门牵头负责项目实施,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资源共享,督促指导和监督监管;发改部门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要求,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等建设中强化老年助餐服务能力;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资金,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建设,协同指导适老化改造实施;残联部门做好与民政部门的信息互通、资源整合,将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信息提供给民政部门,并将困难重度残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后的相关数据录入中国残联数据库。
(四)强化督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适时联合发改、财政、住建、残联等部门开展督查,及时推进和督促民生可感行动任务落实。省民政厅将适时通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属地政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作为养老服务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年度重点工作评估、五化民政等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