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民诗会”诗词大赛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24-06-21 09:54 信息来源: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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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关于印发《“大地流彩——全国乡村文化振兴在行动”湖南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了传承中华诗词文化、讴歌乡村振兴伟大实践、展现美丽乡村建设成果,有效彰显中华诗词文化在乡村文化建设、乡风文明引领上的作用,探索乡村文化建设与经济发展、互联网科技发展相融合途径,促进乡村文化与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同频共振,特在全县举办以“大地流彩——爱中华爱家乡”的南县农民诗会诗词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

中共南县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

南县农业农村局

南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南县融媒体中心

承办单位

南县作家协会

南县诗词家协会

南县朗诵艺术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具有南县籍或在南县工作的诗词爱好者,尤其是农民诗词爱好者。

三、征稿时间

  2024年6月20日至8月31日止。

四、征稿要求

  征稿以乡村振兴为主题,聚焦乡村振兴过程基层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伟大实践、先进人物,发现乡村之美、讴歌乡村之变、展现美丽乡村建设,反映南县乡村特色。做到主题突出,具有思想性和艺术性。

五、征稿体裁

  新诗和旧体诗词。旧体诗词用韵,诗依平水韵,词依词林正韵。新韵应注明。每人限投3首,多投只取前3首。新诗限50行之内。务必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六、征稿方式

  本次大赛不收纸质稿,以邮件形式(不用附件)直接粘贴发送至本次大赛收稿邮箱:3762038300@qq.com。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20名,奖金各200元。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证书,并于颁奖典礼统一颁奖。

八、评奖方式

  组成评委会。先隐去投稿者姓名将作品统一编号,再将编号作品分别交评委各自打分,然后按作品总计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作品获奖名次。

九、征稿用途

  一是获奖作品将由南县“农民诗会”活动专场朗诵使用传播;二是将获奖作品和农民诗人向省市推介;三是由《湖西文学》《南洲诗词》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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