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0 10:41
信息来源:南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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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南县将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全县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真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及时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5月31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年检纸质材料报送南县南洲镇兴盛东路980号南县民政局五楼社会组织管理股(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县性社会组织直接报送)。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县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对材料内容和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认真审查,出具初审结论。
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南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不再接收材料,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为提高年检工作实效,我局将通过抽查审计、实地检查等方式,按一定比例对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并结合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具体年检事项须知见附件)。
南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