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9 10:05 信息来源:南县商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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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就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完成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问题整改。

  二、整改目标

  深化油品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实现源头严格管控、过程密闭收集、末端高效治理,有效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深入推进成品油储运销环节油气污染防治。

  三、整改措施

  1.接到省督察组反馈相关问题后,由县商务局牵头,县蓝天办为主体,联合多部门对7个问题加油站上门进行督查整改。

  2.针对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超标问题,聘请了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加油站加油枪逐一进行检测调试,采取更换加油枪集气罩等方法,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气液比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的大于等于1.0和小于等于1.2的要求。

  3.针对南县盈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盛加油站、南县育新加油站、南县万元石化加油站、南县河口加油站油气管线排放口阀门开闭不规范,油气排放口未按要求关闭问题,安排专业人员对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指导操作,并定期对全县所有加油站进行随机抽查,确保加油站油气管线排放口阀门开闭规范,油气排放口按要求关闭。

  4.2023年7月26日,市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督察组以及相关技术人员一起,对南县出现问题的7家加油站逐一进行了检查,着重查看了加油站加油枪气液比是否达标、加油站油气管线排放口阀门开闭是否规范,油气排放口是否按要求关闭。经过详细地实地检测,南县出现问题的7家加油站均已整改达标。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了《南县成品油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规范了南县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

  2.开展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定期对各加油站进行巡视巡察,督促南县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巡视巡察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3.制定了《南县城区油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制度(试行)》,加强常态化监管,分级制定辖区内油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开展加油站油气污染防治自查自纠。

  欢迎广大市民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指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存在明显短板”问题整改情况提出异议和疑问。

  公示期限: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4日。

  举报受理单位: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737-5221435  18175687012



  南县商务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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