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县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5-09-05 11:24 信息来源:共青团南县委员会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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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9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共青团南县委员会开展常规巡察,于2024年11月27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团县委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全面认领、全盘接受,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成立由团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确保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清单。对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研究,认真制定《共青团南县委员会关于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提出具体措施。班子成员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逐一认领并作表态,同时列出“问题清单”,分别落实到责任部室或个人,明确整改时限,层层落实责任。

  (三)监督落实,确保整改到位。适时召开机关会议,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研究和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和重点工作,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实行清单化、销号制整改。对复杂和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方案,列出整改时限,分期分批解决;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截至2025年5月29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基本完成整改1个,整章建制4条。巡察整改立行立改中:清退2022年重复发放电影卡资金1200元并上缴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补缴工会会费个人部分3225元。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检查方面问题

  反馈问题1:上轮巡察指出“团费收取、缴纳、使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后未长期坚持,出现反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召开会议集体学习。2025年2月17日,组织单位全体干部学习《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二是做好核算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团费的管理、公示等工作。积极联系县财政局找回2020年10月开设团费专用账套的账号密码,并核清近几年团费收支明细,实行分账核算。对接县财政局国库股,把已上收国库团费以2024年指标形式重新划入团委财政账户。三是规范上缴流程,制定《关于上缴团县委2024年度团费的工作提示》,规范基层团组织上缴团费流程,各基层团组织根据“智慧团建”团员数量核算应缴团费数,并按照团费收缴标准向团员收缴团费后,逐级上缴至团县委。今年团费收缴工作,各基层团组织收取团费后,统一汇入由团县委提供的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

  (二)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反馈问题2:2022年团中央《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团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县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建团率达到90%以上,‘两新’组织中建立团组织或团主导的青年社团增幅20%以上”。团县委在改革工作对上汇报完成团支部建设44家。巡察组抽查10家,发现均未正常运行。

  整改情况: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一是开展摸排。组织基层团组织对44个两新团支部进行摸排,其中因单位主体已不存在撤销团支部5个,整改完善团支部39个。二是举一反三。通过自查,另摸排“两新”团支部74个,其中因单位主体已不存在撤销团支部21个,整改完善团支部53个。三是强化业务。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基层团组织培训会,对各乡镇团委团支部管理建设工作进行培训指导,进一步推动“两新”团组织新建工作规范开展。四是积极入企。巡察整改以来,对接科工局、市监局等多家单位,整理95家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其中13家已建立团组织。下一步将摸清95家企业中符合建团条件的企业底数,进一步推动团组织新建工作落地见效。

  反馈问题3:团县委对团员“推优入党”工作重视不够,对推优团员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推优入党”业务学习。2025年2月17日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推优入党”工作,会上集中学习了《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19〕9号),并对“推优入党”程序进行培训,全面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制定《南县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提示》,规范“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升“推优”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对接。与县委组织部党员管理组就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具体内容进行确定,明确“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的要求,推优后由团组织填写《南县团组织“推优入党”登记表》,并存入党员发展档案中,同时在2025年部分单位发展党员工作会议中纳入“推优入党”工作培训内容,面向各基层党委开展培训。三是建立“推优入党”工作台账。定期与各基层团组织对接,汇总各级团组织“推优入党”名单。

  反馈问题4:2019、2021、2023年团县委未按期报送党内重大事项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2025年2月17日,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党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南办发电〔2022〕2号),明确重大事项必须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工作要求。并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2025年领导班子理论学习3月中心组学习内容,于2025年3月31日开展学习。二是强化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2024年11月以来,按期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5项,不折不扣做好请示报告工作。

  反馈问题5:未达到《办法》规定对受助对象进行实地家访和跟踪回访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修改完善《共青团南县委员会青少年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增加了救助原则及助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等内容,明确了在资助过程中各相关团支部的职责,有效保障资助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对2024年“希望工程新助力1+1”、2023年度希望工程“一元捐”、2023年益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长期资助等8个资助项目进行跟踪回访,通过微信、电话、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助学金是否到位等情况,并形成回访记录表,共计回访154人,占比80%,暂未发现问题。

  反馈问题6:2024年新组建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中缺少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将2024年来在意识形态上所做的工作纳入《2024年度共青团南县委员会党支部工作报告》内容。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2025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三是2025年1月份以来严格按照“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要求,3名党员全部讲授“微党课”,提高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更好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定期分析研判。分别于2024年12月10日和2025年3月17日组织召开团县委意识形态研判会,严密防范各领域意识形态风险。

  反馈问题7:“共青团南县”微信公众号2024年2月发布的文章,将“党史学习教育”表述为“党史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严格审核把关。重新修订完善《共青团南县委员会三审三校制度》,所有信息严格落实由1名专人负责编辑宣传文案初稿、多人校对,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终审的推文“三审三校”责任制,信息发布一律经过校对、审核后才予以发布,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准确。二是加强集体学习。2025年2月17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集体学习《共青团南县委员会三审三校制度》和《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关于规范文稿规范表述提示》。

  反馈问题8: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指出的“新时代中国青年要树立远大理想、担当时代责任、练就过硬本领”等重要指示,团县委未开展学习研讨。未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论述摘编》等重要理论知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在2024年11月29日开展中心组学习,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论述摘编》进行学习。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4年7月以来,班子(扩大)会议、机关会议会前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18次。三是将重要理论知识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必学内容,《论党的青年工作》作为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1次、第4次、第5次学习自学内容,分别于2025年1月24日、4月28日、5月28日开展学习。

  反馈问题9:“青年讲师团”的宣讲对象仅停留在学生层面,对新兴青年等其他青年群体领域缺乏覆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壮大宣讲工作力量,扩大宣讲范围。广泛动员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青年加入讲师团,目前“80、90、00”青年讲师团已有包括教育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青年讲师37人。二是深入推进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73个,全县500余名年轻干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研讨。以“青年夜校”为依托,通过课前15分钟微型理论宣讲,面向各领域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打造“青年理论宣讲+青创乡坊”新模式,截至5月,共开展“理论学习微课堂”6次,覆盖南县各行各业青年百余人次。三是开展业务培训。联合南县教育局、少先队名师工作室,于5月召开线上视频会,对部分南县青年讲师团成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四是加强阵地建设。运用好“共青团南县”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围绕党的理论“青年化”阐释的有效路径等主题,发布理论政策推文18条,浏览量达2074人次。

  反馈问题10:①对基层团组织团费收取监督不到位,学生团员每年应收2.4元,实际南县一中每年收取团费3-5元不等。②团费收支公开透明度不够。如2021年团代会上未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未向团员公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规范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2025年4月1日,结合实际对基层团组织下发《关于上缴团县委2024年度团费的工作提示》,明确实事求是、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的工作原则,确保团费收缴任务按时足额完成。二是加强对基层团干部业务的培训指导。2025年5月8日,召开基层团干部培训,对团费收缴工作开展经验交流与培训。在团组织工作群中下发《共青团湖南省委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指导性文件,并利用“共青团南县”微信公众号推送《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团干部管理使用团费工作业务能力。三是落实公示公开。2025年2月18日,在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20年以来团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团员和群众监督,确保团费缴纳、管理、支出全程透明、公开。四是督促问题整改。针对南县一中团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联合教育团工委对学校团委书记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南县一中2024年度团费收缴严格按规定执行,抽查6名团员暂未发现问题。在全县范围内抽查乡镇、县直机关、学校等领域团组织13个,共计抽查团员20名,暂未发现问题。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反馈问题11:2020年缴纳单位工会会费和支付宣传广告费发票无经手、证明、领导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2025年2月17日召开机关会议,集中学习《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党政机关公务活动用餐管理的通知》《南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南县县直机关差旅管理办法》等,财务人员参加县级财务相关业务培训2次,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修订完善制度。根据最新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完善《共青团南县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报销管理规定进行报销,做到经费支出手续完备,发票、明细等齐全,严格落实报销人员、财务人员、审签领导三重审核制度,力争资金支出形成闭环管理。三是对2024年11月以来报销的财务凭证每半年进行一次核查,降低内控管理风险。

  反馈问题12:财务人员长期由分管领导直接担任。如原副书记熊某在分管财务期间同时担任出纳,既当“裁判员”又当“守门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共青团南县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由团县委副书记分管财务工作,明确专人担任单位出纳,并委托湖南鑫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代理记账。二是完善财务审批流程。严格审批程序,由经办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三方逐级审核并签字,大额资金支出均通过召开班子会议讨论。自2024年11月巡察反馈意见以来,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大额资金支出2次。

  反馈问题13:2021年团代会、2023年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均属二类会议,超范围列支了笔记本、公文包、中性笔共计6324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5年2月17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的通知》,并在学习过程中详细掌握我委团代会、青年联合会成立大会、青年联席会等各项会议所属会议类别和会议支出标准。二是做好会议预算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的通知》会议分类划分,我委团代会属“二类”会议,青年联合会成立大会、青年联席会等会议属“三类”会议,在此类会议召开前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提前编制会议计划编报和会议预算,严控参会人数、会议规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召开内部整改会议,就2021年团代会、2023年青年联合会成立大会超范围列支会议费用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制定了《共青团南县委员会会议费管理办法》,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反馈问题14:2023年南县青年联合会成立大会拍摄服务20000元外包给南县喜洋洋未签订合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完善制度。在新修订的《共青团南县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加入采购相关要求,严格合同协议签订审核与管理,规范单位采购程序。二是积极开展自查。自巡察以来,对2024年以来的合同、会计凭证通过邀请湖南鑫广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专业财务人员指导自查3次,暂未发现问题。

  (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

  反馈问题15:在基层团组织换届工作上出现直接任命问题。如2024年南县科工局团支部、南县自然资源局团支部书记任命仅以口头形式向团县委汇报,未按程序开展换届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12月27日召开团务培训会,为县直、乡镇团组织负责人开展培训,2025年5月8日组织各中学团组织负责人开展2025年团纪执行暨团员发展工作培训,对团支部换届选举等工作进行强调。通过微信群推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开展“回头看”。督促南县科工局团支部、南县自然资源局团支部开展换届工作,均于4月份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换届工作。同时,对全县15个南县县直单位团组织2024年团支部换届情况开展“回头看”,暂未发现问题。

  反馈问题16:基层团组织多数未严格执行“三会两制一课”相关学习、宣传、会议要求。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指导基层结合现有条件开展好团课教育,于2024年12月27日、2025年5月8日分批组织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对“三会两制一课”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并于2025年1月8日通过微信工作群,将“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团籍注册”相关实施流程、注意事项传达给各团组织。二是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对各团支部监测并督促完成2024年“组织生活会”“团员教育评议”工作。

  反馈问题17:团干部、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基础团务、少先队知识掌握不够。对团干部培训不够,如团县委2022年未开展培训,2023年仅组织线下培训1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暨团干部业务培训、2025年团纪执行暨团员发展工作培训会2场次。以全国少先队辅导员网络培训平台为载体,组织全县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开展学习,覆盖全县78所中、小学。依托共青团、少先队名师工作室资源,开展帮扶交流、微宣讲、交流研讨等活动6场,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业务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下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团员教育评议、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操作指南》《南县2025年团员发展工作提示》《新队员入队仪式详细参考》《关于红领巾佩戴方法的说明》等业务知识、工作指南和工作提示,指导基层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扎实开展工作。三是强化调研指导,班子成员带头深入麻河口镇、明山头镇、武圣宫镇、南洲镇等基层团组织对青年发展、基层团组织阵地建设等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导4次。

  反馈问题18:2020年4月至2024年7月举办活动45场次共计支出129万余元,仅有4场次上会讨论研究。“三重一大”会议多数未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相关要求再明确,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二是进一步厘清团县委各类会议职能,明确由团县委班子(扩大)会议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一般性议题由团县委机关会议或专题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规范会议记录内容,会议记录中充分体现集体讨论过程、集体决策执行的结果,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是狠抓制度落实,针对大额资金,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评估、监督执行等工作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自2024年11月巡察反馈意见以来,团县委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大额资金支出2次,主动邀请纪检组组长列席班子(扩大)会议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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