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县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民生实事工作,坚决守牢民生保障底线,确保救助政策落地生效,现就公开征集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1.最低生活保障“应保未保”、特困人员“应养未养”、临时救助“应救未救”等未落实救助待遇问题;
2.救助资金发放不及时、不精准、未足额发放,或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3.因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导致的“错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4.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乡镇、村(社区)干部违规代持救助对象社保卡、擅自支取救助金,以及骗取套取、挪用挤占、虚报冒领救助资金等问题;
5.不按规定受理社会救助申请、超时限办理、未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或经办过程中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救助对象动态管理调整不及时,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人员未及时终止救助等问题;
7.按规定落实救助对象在所在村(社区)长期公示制度等问题;
8.社会救助不到位其他相关问题。
三、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737-5215182(南县民政局)
举报电子邮箱:106564191@qq.com
举报地址: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202办公室
邮寄地址:南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邮编:413200
四、相关要求
反映问题线索应秉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举报人须实名登记,对所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尽可能清晰提供涉事人员、具体时间、详细地点、关键情节、违规事实等信息,并可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南县民政局
202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