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县首批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6 15:29 信息来源:南县县委组织部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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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南县辖区内工作且符合《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Ⅰ、Ⅱ、Ⅲ、Ⅳ类人才相应的基本条件,可申报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经主管部门申报,对在所在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和重要技术突破或对南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且社会公认度高的人才,或已评定为益阳市高层次人才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评定条件,按照人才分类目录进行直接认定。省管、市管和县管领导干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公职人员,在中央、省市驻南企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平台公司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不纳入分类认定申报。符合多个分类类别的,按照最前序列进行认定。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爱国奉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有实质性项目合作、创业投资入股,并已在南县工作一年以上(合同期内全职引进的人才每年须在南工作9个月以上,柔性引进的人才应是我县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且工作成效显著,每年在南累计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30天)。

  3.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成果,并在我县实现创新成果转化或取得较好发展效益,申报认定所获荣誉、称号等应为近5年(2021年1月1日后)内所获得。

  4.申报对象年龄原则上要求在法定退休年龄内,已达退休年龄的须返聘在岗位一线或投资创业取得显著成效。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1)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的;(2)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3)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被采取强制措施;(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但仍影响人才认定的;(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被处以刑事处罚且在执行期间的;(7)个人征信存在不良记录的;(8)其他应该取消认定资格或认定结果的情形。

  二、认定程序

  (一)申报

  申报人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xian.gov.cn/)通知公告栏查阅通知文件,下载填写《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经用人单位交主管部门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交所在单位统一申报。申报资料如下:

  (1)《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身份证复印件;(3)南县所在单位和个人参保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和外籍、退休人员可不提供)复印件;(4)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5)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完税证明;(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院校和港、澳、台地区院校颁发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7)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8)个人信用报告;(9)符合《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纳税证明等;(10)按纳税总额和薪酬标准申请人才认定的人员须提供最近2个自然年度企业工资薪酬发放财务凭证、银行流水单及个税缴纳记录,薪酬标准为应纳税薪金;(11)已评定为益阳市高层次人才的,由人才所在单位申报并准备已评定为益阳市高层次人才的佐证材料。

  (二)受理与初审

  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行业主管单位按照教育、卫生、人文社科、文化创意、农林水利、国有企业等行业类别分别受理所属单位或所属领域的申报与初审,其他事业单位的申报由县人社局统一受理与初审。科技创新、经营管理行业类别人才由科工局、高新区负责,其中,园区内企业的申报由高新区受理,园区外企业的申报由科工局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5日。其中,《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未明确评定条件的,由主管部门拟定相关条件,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各受理单位对有关资料和原件、资格条件进行核实把关,提出初审意见(初审资料不齐的予以退回,补齐资料后再进行申报),填写《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经单位党组(党委、工委)研究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

  (三)复审

  县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发改、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以《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基础,聚焦人才实际贡献,不唯论文、职称、学历、奖项,分行业领域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进行同行业横向比较择优,形成建议认定名单。

  (四)审定

  县委组织部提出复审意见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形成拟认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

  县委组织部对审定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发文、颁证、授卡

  对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文确认,并颁授“人才绿卡”(Ⅰ、Ⅱ、Ⅲ、Ⅳ类)。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择优导向。《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涉及的标准为申报高层次人才的基本条件,非充分条件。分类认定过程中,基本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注重横向比较、行业评价和专家意见,在充分考虑人才的业绩贡献、个人品行、职业操守和群众反响等综合情况后,采取“择优”的原则认定,而非“达标即认”。

  (二)确保严格把关。各受理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要注重政治引领,坚持贡献导向,做好推荐人才遴选申报工作。要认真负责提出推荐具体意见,经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集体研究和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进行申报。

  (三)及时准确申报。各申报单位须在7月15日前报送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县委组织部(附件1、2均需报送电子档),逾期不予受理。认定工作按分层分类分批的原则进行,今后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工作常年受理、集中认定。

  1.南县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李心怡  0737-5666232

  地 址: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1楼1125室(人才组)

  2.南县县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思维  0737-5221021

  地 址: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11楼1108室

  3.南县教育局

  联系人:徐  兆  15399708663

  地 址:南县南洲镇学宫路72号

  4.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陈静娴  13974265810

  地 址:南县南洲镇南洲东路523号

  5.南县财政局

  联系人:朱智超  13237472521

  地 址:南县南洲镇振兴东路1号

  6.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易建新  0737-5221177      

  地  址:南县南洲镇南华北路128号

  7.南县水利局

  联系人:高  娟  0737-5221525

  地  址:南县南洲镇南洲东路352号

  8.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何佳锋  18073799875

  地 址:南县南洲镇南洲西路286号

  9.南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联系人:徐紫晴  0737-5222353

  地 址: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5楼505室

  10.南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崔旖旎  0737-5225249

  地 址: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3楼325室

  11.南县林业局

  联系人:盛  伟  0737-5221091

  地 址:南县南洲镇永红路421号

  12.南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周岳成  15898465606

  地 址:南县高新区管委会大楼318室

  附件:1.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表.doc

        2.南县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汇总表.doc



  中共南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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