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民政局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10 15:36 信息来源:南县民政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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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殡葬领域开展机动巡察,于2025年2月28日对我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接收巡察整改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了整改工作部署会议,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中共南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启动整改。

  截至2026年6月30日,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1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19个,清退资金4.878万元,补发资金1.1万元,上缴资金42.0776万元,制定完善制度8件,分别是《关于规范南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重新公布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县惠民殡葬实施细则》《南县推进移风易俗示范村建设指导意见》《南县乡镇公益性公墓服务管理指南》《南县乡镇公益性骨灰堂(楼)服务管理指南》《关于全面推进南县民政系统内部控制建设的意见》《南县殡葬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试行)》。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反馈问题1:新增坟头现象仍有发生。2023年《南县殡葬改革工作书记调度会议纪要》(南委〔2023〕32号)文件要求“严控新增坟头,确保实现全县不新增坟头目标”,2024年,浪拔湖镇、茅草街镇仍有新增坟头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强化属地管理。督促各乡镇和村(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对本辖区年度内新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跟踪管理,实行遗体火化和骨灰安葬台账管理,做到村(社区)内不出现违规土葬和新增坟头现象;二是实行骨灰安葬去向数据跟踪管理,利用居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受理平台,通过在平台内设立骨灰安葬去向选项进行数据存档,截至2025年8月1日,已收集2297名逝者的骨灰安葬去向数据(采取不立坟头不立碑安葬在房前屋后的有1856人,进入经营性公墓安葬的有46人,进行生态葬的有7人,进入公益性公墓的有334人,进入县乡骨灰堂的有6人,安葬在县域外的有48人)。三是推行群众约定管理。在县“身后事”办理平台上设置“骨灰安葬方式”选择栏,让群众在办理身后事时同步做好骨灰安葬约定;四是加大巡查力度。把不新增坟头纳入县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暗访范围,进行暗访抽查。2025年以来,已抽查2次,暂未发现新增坟头现象,截至8月,浪拔湖镇对三沿六区的81座散坟进行了生态化改造。

  反馈问题2:散坟治理问题依然突出。目前我县散坟存量大,仅“三沿六区”就有3191座,且硬化现象较多,如中鱼口镇至三仙湖水库沿线高标准农田建设区仍有部分散坟未按2024年10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进行改造。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每年根据项目建设、文旅活动、现实需要作出规范和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三沿六区”和高标准农田范围内的散坟进行治理,截至2025年8月,已完成三沿六区散坟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总任务数3191座,实际完成3629座)二是根据我县湖区特点,研究出台历史埋葬点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散坟迁移等指导意见,大力推广“又东模式”、林下葬和遮挡等方式生态化改造散坟;三是加强乡镇主体和民政局指导等各方责任,确保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的散坟改造计划全面完成。

  反馈问题3:利用平台共享信息存在不足,部分逝者信息未通过平台共享,如浪拔湖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在核实逝者是否为城乡居民时,仍通过向人社部门工作人员发信息的方式核实。

  整改情况:完成。迅速与县人社局对接核实情况,由县人社局向上级部门汇报后,4月30日已开通金保二期工程业务系统,申请了参保信息查询权限,实现了数据共享。

  反馈问题4:线上办理覆盖率仍需加强,2024年尚有20%以上的逝者身后事未使用线上方式办理。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2年我县在开发居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系统时,考虑到公职人员业务办理繁杂,手续多,相关业务系统数据本级无法进行共享等问题,所以没有将公职人员群体纳入进来,只纳入了本地户籍未享受丧葬补助和抚恤金的城乡居民。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全省“居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系统的开发,目前工作方案已于7月正式出台后续待省级系统上线开展业务培训后,参照省级方案执行;二是在县殡仪馆设立居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线上操作辅导专区,现场指导群众操作;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利用村级微信群、政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政策解读与案例展示;线下依托村(社区)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阵地,进行常态化宣传与答疑,积极引导群众线上办理身后事。

  反馈问题5:拆迁坟安葬工作未及时推进。浪拔湖镇3个公益性公墓墓穴已作为德昌公园拆迁坟安置,但至今未落葬。

  整改情况:完成。经自查,其他乡镇无此类情况。截至2025年7月相关逝者已全部落葬。

  反馈问题6:管理费收费不及时。浪拔湖镇太阳山公墓未按规定收取部分公墓管理费。

  整改情况:完成。2025年1月21日逝者家属已交纳2000元管理费,2025年12月11日,县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

  反馈问题7:台账登记不准确。茅草街镇新城公墓将已落葬墓穴登记为空穴。

  整改情况:完成。2024年6月28日双方已签订公墓安葬协议,并于2024年10月14日标注了新城公墓4排33号逝者落葬信息,公墓管理费2000元已及时上缴非税。

  反馈问题8:老殡仪馆公墓管理不到位。老殡仪馆内部分公墓已超过20年管理期,存在既未通知丧属续费,也未通知迁走的情况。违反《湖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墓穴的使用时间为20年。逾期继续使用的,应当重新办理使用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作无主墓穴处理”。

  整改情况:完成。2025年3月,根据县发改局和民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南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发改联字〔2025〕1号)文件“殡葬服务政府指导价最高收费标准表”第七项“公墓续租管理费200元/年保留服务,暂不收费”的要求,县殡仪馆对已超过20年管理期的公墓进行摸底造册,但暂不收费,待后续出台新的政策或文件后再参照新标准执行。

  反馈问题9:违规向本乡镇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公益性公墓墓穴。茅草街镇和浪拔湖镇存在向本乡镇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的现象。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已对向本县乡镇以外提供公益性墓穴位的做好清查和登记。依据《关于南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南发改字〔2021〕35号)、《南县殡葬改革第二次“零点行动”书记调度会议纪要》(南委〔2019〕63号)文件等精神,采取“旧人旧办法”进行管理。二是2025年4月17日,对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工作提示》,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条例》,不得向本乡镇户籍外死亡人口提供墓穴位,严格执行“禁止建造活人墓”的规定;三是以上级文件为依据,根据本县实际情况,2025年6月23日出台《南县乡镇公益性公墓服务管理指南》对墓穴管理及销售进一步规范。县纪委2025年11月6日给予相关责任人浪拔湖镇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2024年11月16日,县纪委五室对茅草街镇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反馈问题10:管理费收取不到位。截至2024年底,殡仪馆有23名逝者骨灰超过寄存时限应续费3283元,殡仪馆未及时联系丧属续费或迁走骨灰。

  整改情况:完成。2025年3月已核实23名逝者骨灰超寄存时限的基本情况和联系人信息;安排专人与丧属协商骨灰寄存事宜。目前已有7名丧属续交骨灰寄存费,有2名家属将骨灰领走;还剩14名无法联系家属的,县殡仪馆于9月10日和12日分别在《益阳日报》和县一中广场电子显示屏发布了《超期寄存骨灰招领公告》,公告1个月后无人认领的骨灰,县殡仪馆已按无主骨灰进行集中安置处理。

  反馈问题11:违规捆绑收费。2021年1月至2024年11月,殡仪馆将遗体化妆、遗体更衣和遗体洁身三个收费项目打包为遗体整容项目进行捆绑收费。

  整改情况:完成。根据《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县殡仪馆重新收费项目梳理和申报,2025年3月6日县发改局和县民政局联合出台《关于规范南县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将遗体整容项目单列为遗体化妆、遗体更衣和遗体洁身三个收费项目。

  反馈问题12:巧立名目收费。2024年1月至10月,殡仪馆违规向丧属收取司机出车加班费6680元。违反了《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3月已统计清查2021年—2024年期间,殡仪馆向丧属收取的司机出车加班费明细;已清退司机出车加班费用5560元,剩余费用1120元无法联系到丧属,已上缴县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二是2025年12月15日,县纪委给予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反馈问题13:超标准收费。2024年8月18日,殡仪馆以 1220元的价格收取草坪葬费用,超过了县发改部门草坪葬1120元的定价标准。

  整改情况:完成。经过自查,没有再发现同类问题。2025年3月14日已清退超标准收取的费用100元。

  反馈问题14:职能部门对社会改造灵车、礼炮车非法营运监管失位。我县目前有186辆电子礼炮车未取得营运资格,6辆私自改装车辆运送遗体,涉嫌非法营运。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上述行为缺乏监管。

  整改情况:完成。一对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对改造灵车、礼炮车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目前我县共有非法接运遗体“黑车”6台,礼炮车186辆。二整治了非法接运遗体“黑车”,通过民政、交运、交警与乡镇密切配合、综合执法,6台“黑车”车主均签订了不再参与非法接运遗体的承诺书,全部收缴了“黑车”车主存量纸棺76副。三是开展电子礼炮车专项整治,在2025年7月3日市监局联合民政、应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电子礼炮车使用的通告》并发放到各经营户。目前由市监局牵头,联合民政、应急管理、交警等部门开展了8次专项整治行动,有65台用气的礼炮车改换为纯电电子礼炮,对2台无牌照车主进行了严厉处罚,186名车主基本遵守了县电子礼炮车讲安全、不扰民的使用要求。

  反馈问题15:生态葬补助资金发放不及时。2022年10月至今,有11名生态葬丧属应获得生态葬补助,但民政局未及时发放,违反2022年10月益阳市民政局发布的《益阳市惠民殡葬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内容。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5年2月前已对11名生态葬丧属补发了11000元生态葬补助。二是2024年12月22日,县纪委给予县民政局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反馈问题16:对以不合理条件排斥供应商的行为监管不力。2022年,殡仪馆委托代理公司对殡仪馆物业服务进行招标,湖南国盛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招投标文件评分方法及标准表中,商务评审表“企业实力”一栏规定的两项加分20分,属于以特定行业的奖项设置加分条件,涉嫌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立即组织殡仪馆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二是建立健全县殡仪馆服务采购管理办法,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反馈问题17:对涉嫌违规招投标采购行为监管不力。2020年至2024年,殡仪馆采购3批次同质惠民纸棺,采购部门对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行为监管不力。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民政局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办负责工程采购,二级单位配合,加强监督;二是殡仪馆建立健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末位表态”制度;三是2025年3月1日,相关责任人原馆长范伟被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立案侦查。2025年7月25日,南县纪委监委给予范伟开除公职处分、开除党籍处分。

  反馈问题18:违规预售公墓。茅草街镇向尚健在的人员出售12处公益性公墓墓穴,违反了《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在2025年1月28日前已督促南洲镇和茅草街镇完成了清退预售的12处公墓墓穴的管理费(其中南洲镇1处,清退金额2000元;茅草街镇11处,清退金额40000元),已收回墓穴管理权。2024年12月23日,南洲镇监委给予南洲镇相关责任人政务警告处分,茅草街镇相关责任人目前已调离南县,其干部管理权限已不在南县,未给予组织处理;二是2024年11月18日已组织各乡镇社会事务中心主任学习《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三是县民政局在4月底前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工作提示》,并不定期地进行督查,防止发生类似问题。

  反馈问题19:经营性公墓超规格建设墓碑。部分经营性公墓墓碑高度超过0.8米。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已对现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造册;二是现有经营性公墓已全部售完,在二期公墓建设中严格按《湖南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严格控制墓碑高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整改责任。牢牢把握巡察整改政治属性,扛牢主体责任,摒弃“过关”思想,持续传导整改压力,做到责任不松、标准不降,推动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二)紧盯问题不放,抓实闭环销号。对已整改完成问题常态化开展复核检视,动态更新整改台账,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三)抓实建章立制,筑牢制度防线。做好“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补齐制度短板,严格制度执行,强化日常监管,从源头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四)注重成果转化,提升履职实效。用好巡察整改契机,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把整改成效融入日常业务。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欢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南县民政局办公室反馈。联系电话:0737-5221253;电子邮箱:397520151@qq.com。



  南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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