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2月2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6年1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客观中肯地指出了我社4个类型28个问题。县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任务,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反馈的意见,迅速行动,组建专班、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责任,抓实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二)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截至8月31日,巡视反馈的28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问题27个,阶段性完成问题1个,上缴资金7861元,整章建制2条。
二、聚焦问题,从严从实整改
(一)落实巡察、审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
1、发文不规范问题反弹,存在发文时间和文号紊乱。
整改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公文处理业务专题学习,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规范发文责任意识。二是修订完善机关收发文件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公文自查机制,防范同类问题反弹。
2、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流程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全体共同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二是由分管领导对党建资料审核把关,确保工作程序规范、资料完整。
3、履行社有资产管理责任不到位。部分社有资产被占用。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不定期开展巡查,及时掌握资产使用情况。二是向占用户发放责任告知书,明确双方权责。三是与占用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及房屋租赁合同。
(二)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4、助农服务体系不完善,三级助农服务体系不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省市社下达南县2026年目标任务,已完成基层社建设及流动供销服务网点建设任务,包括新建基层社3个,建设12个“流动供销”便民服务网点,重建“千县千社”示范社1个,服务范围覆盖全县12个乡镇。二是争取各级专项资金7万元投入基层社与流动供销服务网点建设。
5、服务“三农”能力不足。“三农”服务培训面窄,农资保供稳价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组织承办了湖南省供销合作社业务培训现场会,2025年1月至今县供销系统围绕农化服务、流动供销、安全生产、智能农机操作、水稻穴播技术推广等开展服务能力培训21场。二是督导社属企业新三湘公司开展淡季化肥储备超5000吨,并定期发布农资网点及销售指导价等服务信息6次。
6、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不优。落实“两个到户”工作有盲区、服务南县稻虾产业发展力度不够、推动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培育农化服务主体5个,服务主体与农户签订机插秧服务合同111个,作业面积超7万亩。二是组织全县58家食品企业参加“银城供销优选”助推“数字供销”高质量发展推介会,为南县农特产品打通上行渠道;持续开展“供销大集”,解决了偏远农户群众出门采买难的困扰。三是2025年供销系统服务主体开展秸秆打捆离田、碎草还田面积超7万亩,2026年已争取中央农化服务资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7、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未及时调整重点人员和群体“五包一”包案责任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人员变动两次调整完善“五包一”包案责任人。二是通过让包案责任人签收包案表及工作要求,确保其熟悉包保对象基本信息、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流程。三是对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压实包保工作责任。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坐班接访和重点人员包保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责任落实抽查,推动信访维稳各项工作落地。
8、落实保密制度不到位。保密制度未上墙,未建立涉密文件借阅台账。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保密制度修订完善,将制度张贴上墙,并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保密知识学习,提升全员保密风险防范意识。二是完善涉密文件借阅台账,明确借阅审批流程。三是明确办公室专人承担涉密文件及保密日常管理工作,按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保密自查,持续防范保密风险隐患。
9、社有企业存在金融隐患。中合公司利用其资质贷款有承担债务的风险。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工作专班,通过与中合公司多次沟通协商,已于2026年5月正式完成股权变更。二是对社有企业投资行为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加强社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监管。三是已明确专人对社有企业投融资行为进行监管。
10、部分社有资产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原牧鹿湖供销社住宿楼多处墙壁开裂,仍有人居住。华阁镇供销社、中鱼口班嘴桥分店屋顶破损。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专业机构对原牧鹿湖供销社住宿楼进行房屋鉴定,2026年3月该机构已出具B级鉴定报告,暂无风险,已对占用人员发放责任告知书,签订租赁合同。二是已对华阁镇供销社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发放责任告知书。三是已对中鱼口班嘴桥分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发放责任告知书。四是建立资产巡查台账,及时掌握资产情况。
11、部分社有资产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茅草街供销社第一门市部年久失修,未采取安全措施。(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9月已对原茅草街供销社旅社屋面进行修缮,2026年6月对茅草街供销社第一门市部进行围挡封存,墙面张贴安全警示。二是已建立资产巡查台账,及时掌握资产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纪律规矩意识不够浓厚
12、重复报销驻村费用。驻村工作队员既领取了驻村生活补贴,又领取了下乡伙食补贴。(已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一是驻村工作队员周某于2025年10月退回重复领取伙食补贴至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组织财务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中共南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轮换工作的通知》。
13、超标准报销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分管财务领导分别对相关责任人易某某、财务股负责人丁某某就超标准报销餐费的问题进行谈心谈话,相关责任人退回超标准报销的餐费至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组织财务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策摘编》。三是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审核机制。
14、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股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于3月学习《夯实会计基础工作 筑牢财政财务管理根基》。二是修订完善财务报销审核机制,维稳经费需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审议后,方可依规支出入账。
15、财务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3月分管领导分别对维稳股负责人鲁某某及工作人员符某、财务股负责人丁某某就维稳工作开支用餐在前审批在后的问题进行谈心谈话。二是修订完善财务审批制度。三是修订完善财务审批流程。
16、使用过期发票报销餐费。
整改情况:一是由相关责任人周某于2026年3月退回使用过期发票报销的餐费至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二是分管财务领导3月对财务股负责人丁某某进行谈心谈话并组织财务人员开展发票识别业务培训。三是修订完善发票审核机制。
17、社有资产被侵占,底数不清。明山头镇原供销社湖子口分店、青树嘴镇原供销社白鹤堂分店被附近村民占用。社属管理资产台账不完善,闲置住宅被下岗职工占用居住,存在产权纠纷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实现账实相符。二是联合镇村两级对明山头镇原湖子口分店、青树嘴镇原白鹤堂分店被占用土地逐一核查权属。三是对明山头供销社商场住宅发放责任告知书,住户已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所有权归属认定书。四是不定期开展资产清查,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规范管理。
18、社有资产收益流失。
整改情况:一是资产移交某镇人民政府代管已经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批准并备案,且与某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代管协议。二是已对社有资产对外移交、租赁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规范资产运营管理。
19、产权证书保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资产运营指导中心主任周某多次对接某镇房管所、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馆。二是建立产权证书管理台账,规范登记工作。三是建立资产产权巡查表,已对全县社有资产产权证书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产权证书完整、规范管理。
20、发文程序不规范,存在先发文后审签。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朱某某开展提醒谈话,组织办公室人员开展公文流程业务学习,坚决杜绝“先发文、后审签”。二是进一步细化落实机关收发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拟稿—审核—审签—印发的完整流程,实现收发文全流程规范管控。
(四)组织人事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
21、会议记录不规范,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有涂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机关党支部会议记录全面核查,历史原始记录予以保留、不作改动。二是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支部会议记录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三是严格落实会议记录审核机制,由党支部书记开展审核把关,持续提升支部会议记录规范化水平。
22、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存疑。开展主题党日照片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组织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主题党日,做到方案、签到、影像、记录一一对应,杜绝照片雷同、代签冒签等现象。二是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主题党日,在参与过程中同步对活动组织、签到履职、资料留存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及时纠治不规范问题。
23、民主生活会走过场。个别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未聚焦主职主责开展对照检查,未按要求对汤某某、陈某某案例开展以案示警。
整改情况:一是2026年1月组织党组成员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撰写标准、对照检查重点、以案示警相关硬性要求。二是党组书记于2026年4月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民主生活会材料审核关口,由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逐份审核把关,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
24、超职数配备股级干部。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职务任免。2026年2月严格对照“三定方案”规定,完成人事股股长、党建办主任职务任免。二是强化职数管控。建立股级干部配备动态审核机制表,开展职数使用情况年度专项自查,未发现违反股级干部任职相关规定情况。
25、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事业编制人员担任内设参公编制股室负责人。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任免程序。2026年2月严格对照“三定”方案,完成内设股室负责人职务任免。二是抓实制度学习。组织人事股正副股长和县社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三定”方案,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制度。三是强化职数管控。开展职数使用情况年度专项自查,从严加强干部任免审核把关。
26、“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走样。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班子成员依规议事的意识。二是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完成相关会议记录的数据补全工作。
三、后续整改安排
下阶段,我社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建立长效机制,抓常抓严抓实,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紧盯阶段性完成问题,持续抓好后续整改。 对阶段性完成的1个问题,明确后续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专人跟踪、按月调度。对已完成的27个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核查发文规范、财务报销、资产管理等易反弹领域,防止问题回潮。
(二)深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在已修订完善机关收发文件管理、财务报销审核、财务审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补齐社有资产监管、基层社规范管理、社有企业投融资监管等领域的制度短板。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制度,推动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资产。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转变作风。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紧密结合,推动党风政风作风持续好转。
(四)聚焦主责主业,以整改促为农服务提升。 把整改成效体现到供销社主责主业上:一是持续完善三级助农服务体系,巩固基层社和流动供销服务网点建设成果,提升服务覆盖面;二是强化农资保供稳价能力,抓好淡季化肥储备和农资网点服务信息发布;三是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土地托管、机插秧、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助力稻虾产业发展;四是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巩固资产台账和产权证书管理成果,防止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以整改实效推动供销社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