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南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的批复
南政函〔2026〕26号
发布时间:2026-09-16 15:50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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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关于对〈南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进行审批的请示》(南城执报〔2026〕24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县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5-2035)》。
二、你局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对标要求,规范建筑垃圾消纳处置流程,持续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健全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机制;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在项目选址、用地保障、审批服务、监管执法等方面落实支撑保障,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有序推进。
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