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岳学超同志任职的通知

南政人〔2020〕10号

发布时间:2020-10-10 15:39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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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岳学超同志任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南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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