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符燕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南政人〔2024〕6号

发布时间:2024-07-08 17:05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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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符燕平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彭桢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国红同志的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职务;

  李强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免去刘畅同志的南县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易静同志的南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国明同志的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侯威同志的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甘亮同志任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施旖旎同志任南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石春红同志的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高建彬同志任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免去其南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张斌、谭琳同志任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免去段立同志的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宁其刚同志任南县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卜慧同志任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兼南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欣同志的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职务;

  朱宏球同志任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谢莉同志任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李扬、聂巍同志任南县数据局副局长;

  秦俊同志任南县政务大厅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姚毅同志的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袁芳同志任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

  免去易惠萍同志的南县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铁辉同志任南县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廖胜华同志的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周溢铖同志任南县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辉同志任南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周小犇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合作局局长,免去其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局长职务;

  曹郭威同志任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雪枫同志任华阁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任中文同志任明山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波同志任乌嘴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汤晓峰同志任青树嘴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梁国葳同志任三仙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项友明同志任中鱼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峰同志任南洲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尹会强同志任浪拔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鑫同志任麻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沈刚同志任武圣宫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根据《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益办发〔2024〕16号)精神,原南县乡村振兴局、原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南县人民政府原金融工作办公室因机构撤并,以上单位行政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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