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周龙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南政人〔2026〕3号

发布时间:2026-04-09 08:53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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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县人民政府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周龙同志。

  


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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