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1060141198Q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南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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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南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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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林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与监督;负责全县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种苗与湿地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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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南县永红路4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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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龙新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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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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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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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南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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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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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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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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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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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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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加强学习,注重学习制度日常化。 1、执法大队积极组织业务学习,交流经验心得,学习新《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自由裁量权》、《林业行政处罚程序》、《湖南省林业处罚条例》等,贯彻并落实相关法律法规。2、除每周一参加全局组织的政治学习外,利用其他时间组织学习林业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探讨林业执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及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进一步提高了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3、利用手机、电脑下载《学习强国》app进行每天学习,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加强巡查宣传,注重保护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 1、对全县农贸市场、餐饮经营场所等可能存在的野生动物场所进行专项排查、宣传,确保野生动物管控全覆盖。通过2月的“世界湿地日”、4月的“爱鸟周”、县长信箱举报信息等渠道,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对全县各大小菜市场、饭店、宾馆,利用广播电视、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并对南县茅草街大同村候鸟栖息地进行重点保护宣传,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对负责区域的南燕农贸市场、兴盛农贸市场等农贸市场进行常态化巡查共计40余人次,对各个乡镇农贸市场不定时巡查共计30人次,对乡镇苗木市场巡查20人次,有效的震慑和打击了野生动物相关及滥砍滥伐的违法犯罪行为。 3、开展保护沱江沿线风光带专项行动,对沱江沿线居民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政策法规,重点监督养牛户规范放牧区域,保护成效明显。 4、联合湿地管理局对舵杆洲自然保护区进行专项巡查共计40余人次,立案查处1起,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力度。 (三)、加强打击,注重“林业违法零容忍”。 创新性利用大数据分析,执法大队及时处理网上发布的野生动物相关视频3起并立案查处1起,及时防止影响扩大。2022年共出勤40余次,接到林业行政案件举报6起,其中处理林业纠纷5起,批评教育1起。全年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6起,总计罚款155100元。完成环境生态损害赔偿案件3起,共计赔偿7200元。 (四)、其他中心工作。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前提下,按质按量完成局机关安排的春季下乡造林、志愿者督导、送技术下乡、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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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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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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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涂子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