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路灯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3-04-14 09:53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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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南县路灯管理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南县路灯管理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为城市亮化工程提供保障。负责南洲城区和茅草街镇路灯建设、维护与管理

    

南县南洲镇太济街

法定代表人

李勇

开办资金

2.5(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1

50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2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1、负责全辖区内的城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主管部门规定的城市照明工程和维护管理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 2、负责编制全所管辖范围内的路灯维修计划并进行实施。 3、按时、优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城市照明工程的安装施工任务。 4、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和江苏省建委颁发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查处损坏、偷窃城市照明设施的事件。 5、负责全所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生产工作例会和安全分析会,每周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6、负责供电公司的调杆换线的拆装灯工作,以及因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的城市照明设施损坏抢修工作。 7、在生产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技术规程、质量标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切实加强材料设备管理,建立材料、工具台帐,准备各类数据资料报表。认真做好旧料回收,上交材料设备库。 9、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原始台帐记录,认真、及时、准确记录施工日期及各种月报数据资料,保管好城市照明设施档案资料和图纸。 10、负责本所职工的教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文化、技术业务学习,开展多种练兵活动,进行岗位培训的考核工作。 11、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江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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