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

发布时间:2023-04-14 11:28 信息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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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

宗旨和

业务范围

负责幸福港湾公园、鸿雁湖公园、南华广场、南洲广场、兴盛广场、宝塔湖游园及两渠绿化带、穗丰广场的卫生、秩序和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的综合管理,负责城区“牛皮癣”小广告社会化服务治理监督管理工作。

    

南县南华北路

法定代表人

刘佳美

开办资金

1(万元)

经费来源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7.43

77.18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1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2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南县公用事业设施管理站202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暂行条例》规定,现将我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承担南华广场、南洲广场、兴盛广场、宝塔湖游园及两渠绿化带、穗丰广场、幸福港湾广场卫生、秩序和公用设施维护维修的综合管理,承担县城建城区18平方公里范围内“牛皮癣”小广告社会化治理监督管理工作,积极配合县“三创办”开展三创工作; 二、资产损益情况。2022年度单位净资产年初数67.43万元,年末数77.18万元; 三、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无变更登记事项。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没有变化;开办资金没有变化,有关资质认可继续有效,所核准登记的地址无变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王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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