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周龙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15:11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周龙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县人民政府决定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南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周龙同志。



  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