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5-30 11:36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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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加大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药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2022年益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和我县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实际要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数量不少于8000批次,定量检测900批次;乡镇开展快速检测数量不少于600批次。

二、具体内容

(一)县级例行监测

县级开展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稻谷例行检测,全年按季度开展四次,共抽样5450批次,含定量检测600批次。抽样时间分别安排在3月、5月、7月、10月,监测结果报送时间分别为4月、6月、9月和11月的20日前。在稻谷收获季节监测早中晚稻,6-7月开展早稻监测,8-9月开展中稻监测,10-11月开展晚稻监测,监测结果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1日、9月30日和11月20日。

1、种植业产品

蔬菜:对全县12个乡镇进行4次抽样检测,每次每个乡镇抽取样品15批次,监测地点为蔬菜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和乡镇农贸市场,全年共抽检样品720批次市场监督抽检以湘鄂边农贸大市场、供销农博城、兴盛集贸批发市场、人民路菜场、宝林巷农贸市场、兴盛菜场、九都菜场、南洲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全年共抽取样品2380批次共计3100批次其中定量检测200批次。蔬菜监测品种为我县主要生产和消费的品种,主要包括:大白菜、小白菜、包菜、花椰菜、空心菜、菜苔、莴笋、芹菜、菠菜、豇豆、菜豆、茄子、辣椒、番茄、黄瓜、苦瓜、萝卜、胡萝卜、藕、马铃薯、洋葱、韭菜、南瓜、冬瓜、红薯、山药等品种。

水果:抽样地点水果生产基地和水果批发市场监测品种以当地生产和消费的品种为主,主要有草莓、桃子、李子、梨、葡萄、香蕉、苹果、柑桔、猕猴桃、枣、西瓜、甜瓜等,视情况抽取其他品种,全年共抽取样品1350批次其中定量检测150批次

稻谷:监测品种为当季水稻品种,抽样地点为各乡镇大型水稻生产基地,共抽取样品100批次做定量专项检测

蔬菜水果的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伏杀硫磷、辛硫磷、α-666、β-666、r-666、δ-666、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硝基苯、乙烯菌核利、氟虫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哒螨灵、苯醚甲环唑、虫螨腈、二甲戊乐灵、氯菊酯等47种农药残留量

稻谷的监测项目为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敌敌畏、乐果、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毒死蜱、三唑磷、水胺硫磷、辛硫磷、倍硫磷、丙溴磷、氟虫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16种农药残留量。

2、畜禽产品

主要开展牛、羊等尿样“瘦肉精”速测及禽类禁限用药速测。5月和10月,对规模养殖场的猪牛、羊等尿样进行2次现场监测,全县速测猪牛、羊等尿样200批次,监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和莱克多巴胺。对全县规模禽类养殖场抽样200批次,主要速测禁限用药情况。

3、水产品

6月和9月,对全县的小龙虾规模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场、鱼苗繁殖场进行2次监测,全县速测水产品样品500批次,监测项目为氯霉素、孔雀石绿。如果小龙虾规模养殖基地、水产养殖场、鱼苗繁殖场样品数量达不到要求,可在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补齐。

(二)乡镇例行检测

每个乡镇全年例行监测蔬菜水果样品数量不少于600批次,全县12个乡镇共计抽检7200批次,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水产养殖基地和鱼苗繁殖场兽渔药及饲料使用情况各开展4次以上的排查。抽检样品主要是进行定性检测,不做定量分析。

(三)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

加强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两会、中、高考等重大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工作,监测产品以我县生产的农产品为主,兼顾市场大宗消费农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样品数量全年不少于3450批次,其中稻谷定量专项检测200批次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等定量检测250批次(含小龙虾专项50批次)

(四)农业投入品检测

配合种业管理股、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社会零散客户送检的肥料、种子等农资样品进行定量分析检测,检测的批次数量以实际送检批次为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保障监测经费,确保本辖区内种植、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全覆盖、无漏项完成例行监测中的检测任务,以及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中种植业产品部分检测任务,其余监测任务由第三方机构完成。

(二)科学合理统筹、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要科学制定监测计划,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建立健全完善本地生产主体名录和执法人员名录,充分发挥质检机构的作用,完成好各类监测任务。

(三)加强沟通协调。承担检测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加强与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水产事务中心等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按时保质地完成任务,确保监测工作质量。

(四)健全联动机制。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发布程序,实行信息公开。加强监测结果运用,及时发现和跟进处置问题,积极查办案件,推动监管工作开展。要充分运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加强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改部门共同做好监测预警和联合防控工作,与公安部门联合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及时进行案件会商和移送。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及时汇总分析相关检测数据,利用好监测成果,指导粮食种植和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源头安全。

(五)加强考核评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将作为2022政府考核乡(镇)政府绩效考核、食品安全工作、质量强工作、综合治理工作考核等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规范抽检行为,实施检打联动,发现禁限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六)抓实疫情防控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局属有关单位要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前提下,上下联动、分级分类开展监测工作,抽样人员要按照受检地政府的防控要求开展抽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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