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精神,结合南县乡村振兴局的具体情况,南县乡村振兴局对此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综合股牵头组织专门绩效评价小组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南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参与绩效评价的项目共16个,项目支出预算3909.88万元。其中:
1、扶贫督查工作经费18万元:用于用于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调研、督查、考核;
2、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经费18万元:用于用于全县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用于全县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建设、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平台的维护管理;用于指导全县乡村振兴系统问题数据整改、更新、共享工作。
3、扶贫项目调研、扶贫政策落实经费18万元:用于用于指导各级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用于拟定年度扶贫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
用于扶贫资金绩效评价;用于中央、省、市、县财政贴息审核工作;用于省、市、县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
4、扶贫政策宣传经费10万元:用于用于面向档内贫困户(脱贫户)、边缘户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包括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光伏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兜底脱贫和贫困残疾人扶贫等行业扶贫工作,将扶贫政策宣传落实到户;用于面向全县各乡镇、各行政村宣传各级下达的扶贫政策具体精神、要求、内容、措施等;
5、脱贫攻坚奖励经费43.8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个人的奖励。
6、中央提前下达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26万元:用于全县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雨露计划等
7、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万元:用于小额信贷贴息、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
8、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支持饮水问题
9、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8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
10、2021年第一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乡村建设规划
11、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3万元: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2、扶贫特惠保专项197.02万元:用于所有脱贫户的意外等缘故
13、“防贫综合保险”440万元,用于消除南县所有农业人口的返贫、新致贫风险
14、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经费76.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统筹协调
15、脱贫质量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经费20万元:对于脱贫户的所有情况进行再核实、再落实、情况再摸底,用于脱贫户的政策落实,问题整改
16、乡镇工作经费16.5万元,用于乡镇扶贫机构工作经费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我局坚决履行职能职责,有效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目标。
1、扶贫督查工作经费18万元:完成了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完成了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调研、督查、考核;完成了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全县乡村振兴有关建议、措施;完成了乡村振兴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和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改工作;
2、扶贫信息系统管理经费18万元:完成了全县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完成了全县监测数据比对、核查、汇总、分析等工作;完成了全县脱贫、监测人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和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建设、数据系统平台的维护管理;完成了全县乡村振兴系统问题数据整改、更新、共享工作;
3、扶贫项目调研、扶贫政策落实经费18万元:完成了各级开展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完成了年度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资金的使用;完成了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完成了中央、省、市、县财政贴息审核工作;完成了省、市、县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完成了协调和指导全县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光伏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兜底脱贫和贫困残疾人扶贫等行业扶贫工作,落实扶贫政策到脱贫户。
4、扶贫政策宣传经费10万元:完成了面向档内脱贫户、监测户宣传扶贫相关政策,包括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生态扶贫、光伏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将政策宣传落实到户;
5、脱贫攻坚奖励经费43.86万元:完成了脱贫攻坚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奖励
6、中央提前下达扶贫资金1326万元:此项目资金来源为提前下达202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全县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后扶、雨露计划等。(1)此批下拨资金共计869万元,共涉及全县12个乡镇112个行政村,其中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64.8万元,新建改建公路里程9.12公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504.2万元, 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渠道疏洗,水利工程维修养护40处、清淤工程量达24000平方米,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2000亩,全部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满意度100%。(2)为加强贫困户创业就业能力,培育贫困户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特委托益阳创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5万元),利用企业的技术、实力对我县有劳动能力和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进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项目实施,共计培训脱贫人口600人,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1800余人增收,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满意度100%。(3)促进管理脱贫攻坚项目库的相关工作,此批下拨资金共计13.2万元,共涉及全县12个乡镇扶贫工作站,用于购置办公耗材、建立项目档案、工作业务培训、项目评估及检查验收等。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满意度100%。(4)根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依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当期余额保有量计算,192.8万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受益脱贫户804人,通过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实施贴息政策,有效的增强了脱贫户的产业发展动力和减少了脱贫户产业发展成本,提高了脱贫户的收入,受益脱贫户满意度100%。(5)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经过摸底、审查、复核,我县2021年享受春季、秋季“雨露计划”按照每生每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共补助资金88万元。通过职业教育能力培训,提升了脱贫家庭子女就业能力,为脱贫户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对项目的推进满意度100%。(6)根据发展和改革局《南县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案》,围绕“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能发展、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扎实解决好搬迁对象的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问题,激发搬迁对象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此批切块66万元到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其中厂窖镇城南村联合建设扶贫车间入股资金30万元,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6%,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就业10人以上;武圣宫镇投资入股蔬菜专业合作社36万元,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6%,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就业20人以上,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对项目的推进满意度100%。(7)此批下拨82万元用于发展华阁镇瓜蒌种植产业、三仙湖镇蚕豆种植产业、浪拔湖镇绿色高效综合种植养殖产业、中鱼口镇五福村湖藕种植产业,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对项目的推进满意度100%。
7、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95万元:此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度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用于小额信贷贴息、脱贫人口跨省就业补助、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1)此批下拨资金共计307万元,共涉及全县12个乡镇41个行政村,其中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95万元,新建改建公路里程2.38公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12万元, 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渠道疏洗,水利工程维修养护16处、清淤工程量达10200平方米,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2000亩,全部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满意度100%。(2)根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依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当期余额保有量计算,72.1万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受益脱贫户300人,通过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实施贴息政策,有效的增强了脱贫户的产业发展动力和减少了脱贫户产业发展成本,提高了脱贫户的收入,受益脱贫户满意度100%。(3)此批下拨资金共计15.9万元,共涉及全县12个乡镇,主要用于发放脱贫人口跨省就业,按300元/人的标准,共计发放人数530人,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满意度100%。(4)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经过摸底、审查、复核,我县2021年享受春季、秋季“雨露计划”按照每生每期1500元的补助标准,共补助资金90万元。通过职业教育能力培训,提升了脱贫家庭子女就业能力,为脱贫户致富打下了坚实基础。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对项目的推进满意度100%。
8、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0万元:用于支持饮水问题,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9、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7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人居环境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1)此批下拨资金共计738万元,共涉及全县12个乡镇105个行政村,其中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9万元,新建改建公路里程2.03公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299万元, 用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渠道疏洗,水利工程维修养护24处、清淤工程量达14200平方米, 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21000亩;人居环境整治项目350万元,用于农村“六个一”打造和美化农村环境等,全部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满意度100%。(2)根据发展和改革局《易地扶贫搬迁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方案》,围绕“搬得出、稳得住、有保障、能发展、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扎实解决好搬迁对象的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问题,激发搬迁对象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此批切块60万元到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其中青树嘴镇青树嘴村新建大棚蔬菜基地20万元,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7.2%,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就业10人以上;明山头镇耕余堂村投资入股林业专业合作社20万元,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7.2%,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就业10人以上;中鱼口镇艳新村投资入股南县立新稻虾种养专业合作社10万元、南县国安米业有限公司10万元,年分红比例不得低于7.2%,带动易地搬迁群众就业10人以上;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率100%,脱贫户对项目的推进满意度100%。(3)根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政策,依据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当期余额保有量计算,9.9万用于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受益脱贫户38人,通过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实施贴息政策,有效的增强了脱贫户的产业发展动力和减少了脱贫户产业发展成本,提高了脱贫户的收入,受益脱贫户满意度100%。(4)促进管理脱贫攻坚项目库的相关工作,此批下拨资金共计9.7万元,共涉及全县12个乡镇乡村振兴办公室,用于购置办公耗材、建立项目档案、工作业务培训、项目评估及检查验收等。
10、2021年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50万元:此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乡村建设规划。华阁镇华南村、中鱼口镇育红村、麻河口镇银珠潭村、武圣宫镇等伴洲村、厂窖镇祥和村等五个市级办点村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每村50万元,共计250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资金为70万元、乡村建设规划3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50万元,新建改建公路里程3.28公里,直接受益脱贫户324人,人均年增收1200余元。全部项目已于2021年12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贫困户满意度100%。
11、2020年第三批市级专项扶贫资金23万元:此项目资金来源为2020年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资金23万元,涉及全县3个乡镇3个行政村,主要用于官正垸村22-23组双湖渔场大湖整治工程,渠道梳洗1066米,新增电表3个,电杆7根,起拔机4个;华阁镇光复湖渔场新建池塘2688,池埂硬化及水泥护坡,养殖配套设备购置;浪拔湖镇新口村渠道疏洗工程,全部项目已于2021年3月底前竣工验收,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脱贫户满意度100%。
12、扶贫特惠保专项197.02万元:此项目为我县建档立卡所有脱贫户买了保险,防止因病、残、意外情况而需要的基本保障,减小贫困户的基本开支。
13、“防贫综合保险”440万元,用于消除南县所有农业人口的返贫、新致贫风险,对有风险户进行理赔,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防贫的底线。
14、脱贫攻坚工作经费76.5万元:用于脱贫攻坚统筹协调各行业部门,上级调研、检查。
15、脱贫质量大排查大整改经费20万元:对于脱贫户的所有情况进行再核实、再落实、情况再摸底,用于贫困户的政策落实,问题整改,对我县的已脱贫人口进行集中摸排、完成摸排问题进行整改。
16、乡镇工作经费16.5万元,用于乡镇跟班学习人员等经费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全年度工作情况及取得的工作成效,总结管理经验,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最终实现资金绩效的进一步提升。
(二)资金到位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共计3909.8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909.8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三)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共计支出3909.88万元,全部用于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项目组织情况分析: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对有关文件进行了科学分析研究,制定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小组采用查阅凭证和资料、审计等形式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并依据前期制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综合报告。
(五)项目管理情况分析:2021年南县乡村振兴局财务支出管理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努力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财政财纪有关法律法规的同时,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开展公用经费使用监督,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到位。
2021年,南县乡村振兴局实现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预算做到了在充分考虑各个项目特殊性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分配额度,充分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合理优化配置,在项目资金的管理方面,从未逾越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的界限。2020年,南县乡村振兴局主要根据《财务管理办法》、《南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会审联签》制度在多个方面管理项目资金,使项目资金在内容上和性质上能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进行使用。
三、项目绩效情况
根据南财绩函[2021]3号文件精神,关于以上项目资金的绩效情况有以下几点:
项目立项依据为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预算法》及《湖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的日常经费开支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签字审批和拨付,不存在虚列支出,违规使用、挤占挪用、侵占资金的情况。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计划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项目长期绩效目标是: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扶贫事业的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计划,聚力提升脱贫质量,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全力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1、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2、全面了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涉及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雨露计划、培训、光伏产业、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进展、资金使用、执行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便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3、保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项目年度绩效指标值有提升:从产出的角度来看,
(1)经济效益
2020年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产生直接效益使全县857人年均收入超过湖南省脱贫标准4000元,顺利脱贫。
(2)社会效益
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贫困县摘帽“四个不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一手抓脱贫攻坚,一手抓巩固提升,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贫困发生率下降到0,2021年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直接效益使全县边缘人口全部解除致贫风险。
(3)可持续影响
2021年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后续使脱贫户不再返贫。
存在的问题
年中追加经费多,导致预算控制率较低。主要是调资及上级专项资金等不可预见经费的追加,无法纳入预算。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按规定、按计划执行。
南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