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8-15

南县司法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2-09-15 17:21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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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和《南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南财绩函〔2022〕6号)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成立了以分管财务局领导为组长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参照有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认真组织对2021年度县财政预算批复我局的资金进行自查考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南县司法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共有编制数69个,其中全额事业编制10个,自收自支事业编5个,实有行政在职在岗人员57人,退休人员33人。

二、主要工作职能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及其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违法的审查申请。负责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管理活动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承办县政府有关民商事法律事务。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及使用方向、内容

(一)年度预算收支情况

1、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6.81万元(预算拨款1166.81万元)。其中公用经费168.9万元,专项资金共计266.2万元(含人民调解35.4万元,三调联动10万元,社区矫正及刑释解矫54万元,依法治县专项40万元,办案费61万元,法律援助16.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48.5万元,扫黑除恶0.5万元)。

2、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66.81万元,其中单位经费373.65万元,统发项目374.79万元,八金152.17万元,专项支出266.2万元。 

(二)整体支出使用范围、方向和内容

1、总支出1166.9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99.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7.08万元,项目支出330.3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1166.9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99.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7.08万元,项目支出330.31万元。

(三)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1、总收入合计1166.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6.81万元,占100%。

2、总支出合计116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6.65万元,占71.69%;项目支出330.31万元,占28.31%。

3、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66.8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

4、财政拨款支出1166.9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99.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7.08万元,项目支出330.31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的使用情况

基本支出836.65万元,占总支出的71.69%;人员公用经费支出699.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37.08万元。

2、“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15万元,因公出国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占84.34%。

(二)项目支出管理和使用情况

1、业务专项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330.31万元,主要为党建支出5.8万元,人民调解专项35.4万元,三调联动专项9.9万元,社区矫正专项5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专项48.5万元,公共法律服务专项16.8万元,扫黑除恶专项0.0万元,依法治县专项70.56万元,办案费专项68.3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装备款专项10.6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法援办案费10.4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

五、取得成效

(一)夯实基础,强化队伍,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

一是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党史学习主题教育、“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作用,队伍政治定力得到提升。二是组织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年活动,推动岗位练兵常态化,队伍战斗力得到提升。三是推进关爱干部职工常态化机制建设,凝聚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正能量,省综治民调中公众对我县司法行政评价得分在全市位列第一,队伍活力得到提升。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社会安全更加稳定

一是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监管措施,充分运用社区矫正信息技术,社区矫正社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全县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207人,其中缓刑197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共接收社矫对象111人,解除矫正126人。安置帮教对象1046名。

(三)服务民生,化解矛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

一是不断完善县、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做到全面覆盖。二是不断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举措,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89件,发放补贴238件,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三是建立上门公证便民机制,畅通绿色服务通道,全年办理公证案件929件,公证服务做到“质”“量”同升。四是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三色预警”等工作机制,共调解矛盾纠纷1963件,调解成功1932件,调解成功率为98.4%,协议履行率达到100%,调解重大矛盾25件,到目前止,全县没有因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力而发生民转刑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创新普法,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更加扎实

一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全面提升。二是认真开展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六、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机关运行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都有较大幅度减少,支出管理上也更加规范。但是对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规定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如: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的合理性和执行力度还需加强等。

七、有关建议

针对上述薄弱环节,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在以下两个方面着力:一是着力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科学规划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在费用报账支付时,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南县司法局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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