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南县拘留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南县拘留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南县拘留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南县拘留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县拘留所的主要职能是担负本辖区的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以及全县外籍人员拘留审查任务,同时兼管南县公安局收容教育所的业务工作。拘留所最主要、最显著的特点是法定性,即依照《拘留所条例》《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和《拘留所执法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对被拘留人员依法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副科级全额拨款行政事业性单位,独立核算,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只有南县拘留所本级。
第二部分 南县拘留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南县拘留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47.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4.69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津贴及项目开支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6.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12万元,占98.56%。其他收入2.1万元,占1.4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76万元,占88.35%。项目支出16.18万元,占11.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4.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97万元,增长17.9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津贴及项目开支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6%。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万元,增长11.3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津贴及项目拨款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35.9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35.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8.75万元,支出决算为9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没有付完。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25.73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
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20.97%,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20.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减少7.4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0.6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的20.97%,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5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南县拘留所2019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3个、接待人次1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我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各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积极开展日常绩效考核工作,及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认真履行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以及全县外籍人员拘留审查任务等职能,为地方治安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152.8万元,决算收入146.22万元,决算收入比预算收入少6.58万元,下降4.31%,收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统一拨付到公积金中心。2019年预算支出数152.8万元,决算支出数138.9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少13.86万元,下降9.07%,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中的住房公积金由财政统一拨付到公积金中心和日常公用支出的压缩。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县拘留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63万元。减少4.5%,主要原因是压缩了日常公用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南县拘留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罪犯、戒毒人员的伙食费、被服费、医疗卫生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