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
南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运用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的通知
县直相关预算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273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的通知》(益财购〔2023〕5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832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的采购工作,现将南县政府采购农副产品支持乡村振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组织实施
县直相关单位由专人负责分别在“832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乡村振兴馆填报本单位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及采购落实工作,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统筹指导分管预算单位工作实施。
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预留份额
南县2023年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为101.4万元(其中:乡村振兴馆50.7万、“832平台”50.7万),采购份额基数为预算单位干部职工的伙食补助、单位公务接待费、工会会费年度支出额度、财政拨付的学生营养膳食补助及学生伙食费政府补贴部分等。
三、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兴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振工作已纳入省市对县级的年度绩效及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考核,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自觉把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作为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安排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
(二)确保目标任务。县直预算单位要根据预留份额目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3月8日前完成预留份额的填报工作。一级预算单要积极位督促二级预算单位加快采购执行进度,按要求完成“832平台”、“乡村振兴馆”全年的预留份额采购任务。
(三)优化采购本地农副产品。根据南县实施“全省万名干部联万企‘送政府、解难题、优服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支持南县工农业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作要求,县直预算单位对在同等条件下须优先采购进驻政府采购乡村振兴馆的本地农副产品。
(四)建立督导机制。形成定期通报制度,财政局各预算业务股室督促对口的预算单位确保完成预留采购份额。
附表:南县2023年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采购农副产品预留份额明细表.xlsx
南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