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5 15:09 信息来源: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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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海南、西藏、新疆、浙江等多地暴发聚集性本土疫情,省内娄底、怀化、长沙等地也出现外省输入病例,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福利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重点机构(场所)和麻将馆、棋牌室、茶楼、KTV、歌舞厅、游戏机房、电竞宾馆、健身房、游泳馆、网吧、足疗馆、洗浴按摩中心、影剧院、酒吧等密闭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进入人员“逢进必扫、逢进必查”。广大市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戴口罩,扫“场所码”。
  二、做好聚集性活动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原则。各类大型会议和活动实行“一活动一专班一方案一预案”,明确聚集性活动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会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红白喜事管理,按照“一事一码”原则申领、张贴“场所码”,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查健康码和行程卡,对省外来(回)益人员进行旅居史排查,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三、倡导非必要不外出。近期非必要不出省,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区和境外旅行。确需外出人员,出行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湖南居民健康卡等平台查询目的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出行中密切关注全国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以及中高风险区更新信息,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来(回)益后落实核酸检测和个人健康监测等防疫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确需跨省出行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报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出行;返益后要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配合落实来(回)益防控要求。所有来(回)益人员应通过“入湘报备”小程序提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益。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第一入益点采取“即采即走”措施进行核酸检测。有疫情的省份来(回)益人员除执行以上措施外,还需在第一入益点实施“落地检”。从无本土疫情省份来(回)益人员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在来(回)益后尽快开展1次核酸检测。所有外省来(回)益人员应主动扫“场所码”,配合高速路口健康服务站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严格落实来(回)益人员“人人必查、人人必检”要求。
  五、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以及湖南居民健康码状态,如出现红(黄)码等异常情况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备;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味(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期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接触他人;就诊时应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六、自觉遵守防疫准则。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进入公共场所配合主动扫“场所码”,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流调溯源数据支撑,实现精准防控。严格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文明用餐、遵守1米线、常通风、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厕所卫生、配合核酸检测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科学处理境外包裹和进口冷链食品。
  七、及时接种新冠疫苗。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朋友应主动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或序贯接种,早日实现“应接尽接”,全面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对不遵守本通告要求、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可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风险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通告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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