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县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民函〔2023〕6号
关于印发《南县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南县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南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
南县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新时代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的通知》(益民办函〔2023〕2 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聚焦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聚焦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社会救助政策制度落实,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推进精准救助,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精准救助;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简化优化社会救助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核效率;大力提升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强化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利用,加强大救助平台建设及应用;加强基层救助经办能力建设,统筹社会救助经办力量,加强和规范乡镇社工站和村级救助站点工作,提升基层救助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强化社会救助政策制度落实
1、细化实化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制度、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细则、临时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等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审核认定细则,细化制定低保扩围增效、部门数据共享利用、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等政策文件。
2、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推进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保障政策落实,推进低收入人口专项救助帮扶等政策措施落实。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困难群众主动申请、数据监测预警、救助热线电话和入户摸排,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各类救助保障范围,保持低保保障对象人数总体稳定。
3、及时足额发放救助保障金。5月底前,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完成低保提标工作。
(二)推行精准社会救助
1、精准认定救助对象。明确家庭收入为扣除家庭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基本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家庭现金收入和实物收入;完善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细则,细化家庭因患重病、重残、就学、就业等刚性支出扣减等措施,科学合理核算评估困难群众家庭经济状况,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2、精准评估救助需求。根据救助申请对象和家庭具体困难情形,开展救助需求评估,形成救助需求评估报告或清单。
3、精准提供救助帮扶。根据困难群众救助需求,针对性分类给予基本生活或教育、住房、医疗、就业等专项救助,落实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措施。
(三)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
1、严格资金使用范围。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严禁挪用、截留、滞留和超范围使用。
2、严格落实因素分配法。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因素主要包括各地人口总量、困难群众救助任务量、财政困难程度、工作绩效等因素。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
3、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健全资金监管机制,联合财政部门定期对资金保障、使用、拨付、发放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巡视、审计、乡村振兴考核、“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日常工作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对政策制度实施、工作落实和资金使用效果开展评价。
(四)简化优化社会救助程序
1、简化申请资料。全面梳理救助申请资料目录,对非必要和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资料,不再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对需要提供的资料实行一次性告知。
2、优化审核流程。全面推广应用社会救助微信小程序,积极推行线上申请办理。提升审核效率,对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先行救助,后补办手续,探索实行居住地申办临时救助。探索开展非户籍地办理低保,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口救助力度。
3、严格办理时限。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要严格按照文件规范时限受理、审核和发放救助资金,进一步缩短审核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五)提升社会救助数智化水平
1、加强部门信息数据共享。落实《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和数据利用管理办法》,高质量归集共享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强常态化数据核对比对,及时将问题线索转介相关部门和地方核实,做好核实处理结果反馈。
2、推行社会救助网上办、掌上办。全面应用微信公众号、工作APP,线上受理救助申请,及时审核办理,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救助服务。
(六)加强基层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力量配备。明确乡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统筹配齐工作人员。在人口集中的村(社区)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明确村(社区)民生协理员。
2、加强基层救助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培训,加强乡、村救助经办人员工作经费和办公条件等保障。
3、规范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加强乡镇社工站建设,充分发挥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职责作用。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5月)。研究制定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落实责任。
(二)动员部署(6月)。印发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方案,部署安排工作任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工作安排,细化措施方案,推动各项任务举措落实。
(三)组织实施(6月—11月)。全面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同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按照时间节点全面推进六个方面重点任务落实。
(四)建章立制(9月—10月)。通过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进一步推动制定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优化简化程序,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
(五)总结提升(11—12月)。对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总结材料,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