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县县委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强做优稻虾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
南发〔2020〕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委杜家毫书记要求树牢擦亮南县稻虾品牌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稻虾产业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产业兴旺的积极作用,构筑全县三产融合、绿色生态的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现就做强做优稻虾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提出如下意见。
2020年稻虾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好省委杜家毫书记的指示,落实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以市场为导向,以提质增效、增强市场竞争力为主线,继续抓好稻虾产业“七大工程”,不断健全我县稻虾一二三产业融合体系,推进稻虾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将稻虾产业打造成为稳粮增收产业、生态循环产业和脱贫致富产业,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稻虾产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县稻虾种养面积发展到68万亩,年产小龙虾10万吨,稻虾米30万吨,实现稻虾产业综合产值150亿元;全县稻虾生态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公共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一、聚焦基地建设,筑牢产业基础
(一)优化规划布局。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制定《南县稻虾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南县现代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根据自然资源分布、发展现状,重点突出益南高速南县段、杭瑞高速南县段、南茅运河、大通湖沿线,打造一批稻虾产业村级千亩示范片、乡镇万亩示范区和县级十万亩示范带。结合生态环境治理要求,改建一批退养鱼池,扩大稻虾种养面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稻虾产业示范基地,全力争创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完善基础设施。积极申报国家、省级“三农”领域项目,支持稻虾种养适宜区水利、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做好养殖水源水质保障工作。加大涉农项目和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着力解决稻虾综合种养基础设施配套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将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重点向稻虾综合种养区倾斜,着力改善稻虾综合种养区域的生产条件。按照提质增效、生态环保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稻虾种养基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抓好“生态稻虾第一村”产业示范园建设,打造省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点。
(三)扶持基地建设。按照“田成片、渠成网、路相通、林成行、设施先进、产品可追溯”的标准,大力扶持建设稻虾现代农业产业园,按大、中、小型规模标准建设示范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实施高档优质水稻订单种植补贴,对连片种植政府指导品种100亩以上,与县域内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签订种植订单合同,并严格履行订单合同的,对经营主体实施奖补。实施高档优质稻机插推广示范和补贴,以标准化基地和示范户为主,对运用高档优质稻机插技术,且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稻虾种养基地实施奖补。加大农业保险补贴力度,确保全县稻虾种养农业保险参保率年递增10%以上,提高种养户抗风险能力。
(四)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生产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全年粮食生产面积100万亩以上。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严守稻虾种养沟坑占比不超过总种养面积10%、稻虾综合种养粮食亩产不低于500公斤的政策红线。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力争全县高档优质水稻面积突破55万亩。实施良种奖补,指导企业优价收购,大力推广“桃湘优莉晶”“野香优航1573”等高档优质稻。继续推广稻虾生态种养水稻集中育秧生产技术,支持推广稻虾生产绿色防控技术,对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稻虾标准化生产基地给予绿色防控项目支持。
二、聚焦产业服务,提高产品质量
(五)加强全域标准化生产。推进“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高端(国际)标准的制定。加快制定《南县稻虾米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加大《南县稻虾生态种养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产品—南县小龙虾》《湖南好粮油—稻虾米》等相关标准的宣传与推广力度。定期监测发布稻虾种养的水质、病情、虫情,及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稻虾生产安全。
(六)加强技术规范化指导。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推广体系,制定技术服务工作方案。采取乡村广播会、集中培训会、重点投入品企业现场宣讲等形式,开展农业科技下乡、专业技术培训与专家巡回指导,加快标准化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技术到人到户到田。大力推动精准作业、智能控制、远程诊断、遥感监测、地理信息服务等物联网技术在稻虾生态种养模式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产销一体化服务。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创建“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基地+农户”等产业化订单生产经营模式,实现以销定产、以产促销,调动散户统一布局、集中连片发展稻虾综合种养积极性。指导和支持行业协会规范组织建设与管理,强化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由行业协会组织稻虾企业的生产、销售、价格、售后服务、品牌管理等方面的联合行动。
(八)加强田间投入品监管。严格落实《南县稻虾种养投入品监管办法》,建立投入品销售追溯体系,指导行业协会依法依规发布稻虾种养投入品使用推荐名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依法查处稻虾种养投入品在生产、销售、使用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规范投入品经销商销售培训行为,实行培训备案登记制,杜绝经销商未经许可私自进村入户组织开展订货会、销售会、技术培训会等经营培训活动。
三、聚焦科技创新,激发产业活力
(九)加快良种优选培育。依托科研院校和龙头企业,筛选品质优、抗性好,适合稻虾共作、稻渔种养模式的优质专用水稻品种,选育生长快、个体大、抗病强的小龙虾良种。创建2个省级以上小龙虾良种繁育场,引进不同地域良种亲本,提高小龙虾的苗种质量。建立2个高标准优质水稻品比示范基地,筛选适宜的高档优质稻品种和组合。积极探索“稻虾+”综合生态种养模式,推进黄鳝、中华鳖、洞庭草龟等特色水产品品种在稻田试点养殖。
(十)加快产品研发提升。积极争取稻虾产品加工企业引进专家、院士、博士工作站,建设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对通过国家级、省级平台评审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积极争取科研院所、高校在南县设立稻虾技术专家工作站。积极申报稻谷高产、高质、高效省级重大产业科研项目。加大稻虾旅游工艺产品、伴手礼、美食菜品、深加工产品、虾笼王等产品研发力度,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十一)加快溯源体系建设。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整合稻虾产品动态防伪溯源、产品质量监管、产业数据存储分析功能。建立稻虾产品溯源管理机制,明确“三确一检一码”(三确:明确地块、明确品种、明确投入品;一检:产品质量检测;一码:防伪质量追溯二维码)的范围、标准和管理主体,明确稻虾企业入溯标准、义务与权益,明确质量防伪二维码申请、审核、发放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主体。推广溯源数据库使用,指导入溯企业智能化终端配套建设,引导稻虾生产企业、农户、合作社等顺利对接溯源平台并正确使用,主动接受监管。积极开展溯源体系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南县稻虾产品溯源码的认知与使用。
四、聚焦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条
(十二)做大做强加工企业。支持本地小龙虾及稻虾米加工企业扩大产能,带动稻虾产业快速发展。引进培育龙虾产品加工企业,逐步提高甲壳素、虾黄等产品深加工水平。支持省、市级稻米加工龙头企业的升级改造,重点对烘干、储藏、标准化加工、大米检测等设备设施建设实施奖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收储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十三)完善市场流通体系。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分销模式,构建电商和实体店配套、线上线下联动的现代营销网络。积极引进小龙虾冷链物流规模企业,增强小龙虾生产高峰季节本区域消化能力,降低市场波动对虾农造成不良影响,防止虾贱伤农。整合项目资金,以洞庭农博城为重点,建立稻虾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引进大中城市采购商常驻产地直接收购;引进社会资本在每个乡镇建设1—2个小龙虾交易集散点。引导配套企业发展,做好虾笼、包装冰、包装箱、物流等配套产业的服务。
(十四)拓展稻虾产业业态。鼓励和引导各类稻虾产业主体,通过产业链接、要素链接、利益链接等方式组建联合体,带动种养殖户增产增收。鼓励和引导餐饮企业通过直接控股、资金入股、订单销售等方式,建立专属产品直供基地。开展美味小龙虾、生态稻虾米示范店认定,鼓励餐饮门店开设专柜,展示优质产品。
(十五)培育稻虾产业文化。以特色农业+生态观光旅游发展模式,推动稻虾产业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成立稻虾文化研究中心,广泛征集稻虾文化故事作品,让稻虾文化成为南县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进南洲小龙虾特色小镇建设,在县城合适地点建设大型稻虾文化雕塑,规划推进龙虾公园、龙虾广场等项目建设。鼓励小龙虾、稻虾米旅游产品研发,引导稻虾产品名镇、名村、名店建设。加强稻虾产业文化交流,与五常市缔结友好县市,加强两地在产业开发、人才培养、项目投资等方面的合作。
(十六)巩固扩大脱贫成果。突出稻虾产业在全县产业扶贫中的主导地位,大力推广“一亩稻虾助推一人脱贫”的模式,配套政策扶植、技术支持等措施,帮助有能力、有条件、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稻虾产业。积极引导从事稻虾产业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广大贫困户建立更广泛、更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合作经营、务工就业等方式实现稳定脱贫。
五、聚焦品牌打造,提升竞争能力
(十七)加强品牌创建。着力打造“南县小龙虾”“南县稻虾米”公共品牌,积极申报“南县稻虾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中国小龙虾特色小镇,努力将我县稻虾米、小龙虾、中华鳖、洞庭草龟等录入中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鼓励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协会开展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对新通过绿色认证的、有机认证的稻虾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开展“优质粮食工程”提质行动,建好6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全覆盖体系、扶持3个“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全年增加5个以上“中国好粮油”产品品牌。
(十八)加强品牌保护。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公用品牌使用、退出机制,加大公用品牌使用监测监管力度。发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对侵权假冒行为实现全链条精准打击。搭建跨区域执法协作平台,建立区域联络机制,加强县内外联动办案、协同保护。及时关注和处理网络舆情信息、侵权信息,全力维护我县稻虾产品品牌形象。
(十九)加强品牌宣传。在央视和湖南卫视等电视媒体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与主流媒体合作,刊发稻虾产业专题专版报道。邀请中央、省、市级媒体记者走进南县作重点新闻报道。在县内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做好品牌宣传推介。加大户外广告和定制信息发布力度。推动南县稻虾产品进入名品名店和会员制超市。
(二十)加强品牌营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办好第四届中国(国际)小龙虾产业大会和第三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南县稻虾产业文化节,提升南县稻虾产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大“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产品展示展销会投入,引导协会、企业、中介组织深度参与热门活动营销,开展省内省外、境内境外相结合的推介营销,提升南县小龙虾、稻米市场占有率。
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抓好稻虾产业发展,关键在领导。要坚决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强化县级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县委县政府成立稻虾产业发展指挥部,统筹谋划产业发展,压实相关部门责任,抓好稻虾产业“七大工程”。县政府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稻虾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稻虾产业,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农民和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投入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推进稻虾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评估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县上下要汇智聚力、齐心协力推进稻虾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树牢擦亮稻虾产业品牌,筑牢南县产业兴旺基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
附件:南县2020年稻虾产业发展部门工作责任清单
(此件发至各乡镇,县直及中央、省、市属驻南各单位)
附件
南县2020年稻虾产业发展部门工作责任清单
分类 |
序号 |
具体工作内容 |
完成 时间 |
统筹 领导 |
牵头责任 单位 |
配合单位 |
稻虾种苗繁育工程 |
1 |
创建2个省级以上小龙虾良种繁育场。引进不同地域亲本,提高南县小龙虾的种苗质量 |
11月 |
孟祥胜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乡镇等单位 |
2 |
积极探索“稻虾+”综合生态种养模式,推进黄鳝、中华鳖、洞庭草龟等特色水产品品种在稻田试点养殖 |
11月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乡镇等单位 |
||
3 |
确定南县稻虾米原粮主推品种;实施高档优质水稻订单种植补贴 |
10月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发改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4 |
建立2个高档优质水稻品比示范基地 |
11月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乡镇等单位 |
||
标准化生产工程 |
5 |
结合“十四五”规划规划编制,编制《南县现代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 |
10月 |
发改局 |
农业农村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6 |
编制《南县稻虾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1—2025)》 |
10月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7 |
加强适宜养殖区水利、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供电公司、 交运局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各乡镇等单位 |
||
标准化生产工程 |
8 |
稳定粮食面积100万亩,推广高档优质稻55万亩,继续推广稻虾高产创建、生态种养和绿色防控技术,遏制基本农田“非粮化”,严守沟坑比不超过总种养面积10%、稻虾综合种养粮食亩产不低于500公斤的政策红线 |
7月 |
孟祥胜 |
农业农村局 |
自然资源局、发改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9 |
开展“优质粮食工程”提质行动,建好6个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重点的全覆盖体系、扶持3个“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全年增加5个以上“好粮油”产品品牌 |
12月 |
发改局 |
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10 |
实施1万亩旱改水项目建设 |
2021年5月 |
自然资源局 |
农业农村局、城发投、水利局、交运局、财政局、各乡镇等单位 |
||
11 |
做好稻虾种养水源水质保障工作 |
12月 |
水利局 |
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12 |
推进“南县稻虾米”高端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
10月 |
发改局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13 |
推进“南县小龙虾”高端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和推广 |
10月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单位 |
||
14 |
加大《南县稻虾生态种养技术规程》、《地理标志产品-南县小龙虾》(含第1部分产品质量、第2部分养殖技术规程)、《湖南好粮油-稻虾米》等相关标准的宣传与推广落实力度 |
12月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标准化生产工程 |
15 |
建立健全技术推广体系,制定技术服务工作方案,定期发布稻情虾情,生产季节每月发布1期,非生产季节每两月1期。加强田间地头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员培训不低于2万人次 |
12月 |
孟祥胜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16 |
种养区水质监测与预警发布 |
12月 |
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17 |
配合湖南省水产产业体系益阳试验站开展相关试验 |
12月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等单位 |
||
18 |
水稻病虫监测与预警发布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19 |
小龙虾病虫监测与预警发布 |
12月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20 |
扶持建设稻虾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指导新型经营主体。从事有机稻生产,并通过绿色、有机认证 |
11月 |
农业农村局 |
发改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各乡镇等单位 |
||
21 |
建设大、中、小型标准化示范基地,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稻虾+”综合种养示范基地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发改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各乡镇等单位 |
||
22 |
实施高档优质水稻订单种植补贴,对连片种植政府指定品种100亩以上,与县域内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签订种植订单合同,并严格履行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实施奖补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
发改局、科工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各乡镇等单位 |
||
标准化生产工程 |
23 |
实施高档优质稻机插推广示范和补贴,以标准化基地和示范户为主,对推广高档优质稻机插技术,且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稻虾种养基地实施奖补 |
12月 |
孟祥胜 |
农机事务中心 |
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24 |
水稻种植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
10月 |
农业农村局 |
财政局、相关保险公司、各乡镇等单位 |
||
25 |
小龙虾养殖保险参保率年递增10% |
10月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财政局、相关保险公司、各乡镇等单位 |
||
26 |
努力将南县稻虾米、小龙虾、中华鳖、洞庭草龟等录入中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发改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投入品监管工程 |
27 |
指导行业协会发布水稻投入品推荐、限用、禁用名录 |
4月 |
曹国泉 |
农业农村局 |
市场监管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28 |
指导行业协会发布小龙虾投入品推荐、限用、禁用名录 |
4月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
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29 |
严格落实《南县稻虾种养投入品监管办法》。对所有进入区域内的投入品厂家、经销商、投入品种类要依法进行备案登记,指导经销商做好投入品销售登记,建立稻虾种养投入品销售追溯体系。投入品经营门店要学习并张贴相关种养技术、推荐投入品名录、执行标准等宣传资料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投入品监管工程 |
30 |
全年开展投入品监管专项整治行动2次以上。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不定期依法查处稻虾种养投入品在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处理好农商、农企纠纷,积极维护稻虾种养户合法权益 |
10月 |
曹国泉 |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31 |
加强投入品经销商的监管,对经销商经营性质的培训进行备案登记,杜绝经销商未经许可私自进村入户组织开展订货会、销售会、技术培训会等经营性集体活动 |
12月 |
农业农村局、 市场监管局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32 |
对稻虾生产、企业加工、销售流通等进行全程监管 |
12月 |
市场监管局 |
发改局、商务局、科工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龙头加工企业培育引进工程 |
33 |
引进1家以上小龙虾冷链物流规模企业 |
12月 |
罗立峰 |
经开区 |
商务局、科工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34 |
支持省、市级稻米加工企业升级改造,对粮食企业全产业链的烘干、储藏、标准化加工、大米检测等设备设施建设实施奖补 |
12月 |
发改局 |
科工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35 |
加大对小龙虾精深加工企业的引进和扶持力度,推进相关企业投资建设,加大产品研发投入,逐步提高甲壳素、虾黄等稻虾产品深加工水平 |
12月 |
经开区 |
科工局、商务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龙头加工企业培育引进工程 |
36 |
加大对稻虾产品开发与推广力度,推动稻虾产品进入名品名店和会员制超市。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分销模式,构建电商和实体店配套、线上线下联动的现代营销网络 |
12月 |
罗立峰 |
商务局 |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37 |
引进社会资本,在每个乡镇建设1-2个小龙虾交易集散点 |
12月 |
商务局、 各乡镇 |
市场监管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38 |
引导配套企业发展,做好虾笼、包装冰、包装箱、物流等配套产业 |
10月 |
科工局 |
经开区、商务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39 |
以洞庭农博城为重点,建立“南县小龙虾”交易集散中心 |
12月 |
曹国泉 |
商务局 |
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工程 |
40 |
建立数字化管理,完善溯源体系建设 |
4月 |
孟智勇 |
信息和数据中心 |
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商务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41 |
推广溯源数据库使用,开展溯源码的宣传和推广,提高消费者对溯源码的认知与使用 |
12月 |
信息和数据中心 |
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融媒体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产品研发提升工程 |
42 |
积极争取引进专家、院士、博士工作站和建设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争取稻谷高产优质省级科研项目 |
12月 |
罗立峰 |
科工局 |
经开区、科协、农业农村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等单位 |
43 |
鼓励南县小龙虾主题餐饮店发展,开展南县稻虾米进餐店、稻虾产品进商超等活动 |
12月 |
商务局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团体等单位 |
||
稻虾品牌打造和氛围营造工程 |
44 |
申报“南县稻虾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
12月 |
曹国泉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市场监管局、档案馆、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单位 |
45 |
完善并严格执行公用品牌使用、退出机制,定期检测南县稻虾米、南县小龙虾农产品品质,加大公用品牌使用监测监管力度 |
12月 |
市场监管局 |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46 |
承办好第四届中国(国际)小龙虾产业大会 |
10月 |
王锡良 |
县委宣传部 |
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融媒体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
|
47 |
承办好第三届国际涂鸦艺术节暨稻虾产业文化节 |
6月 |
县委宣传部 |
文旅广体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创新区、经开区、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文联、各乡镇等单位 |
||
48 |
在央视和湖南卫视等电视媒体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与主流媒体合作,刊发稻虾产业专题专版报道。邀请中央、省、市级媒体记者走进南县作重点新闻报道。在县内媒体设立专题专栏。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做好品牌宣传推介 |
12月 |
县委宣传部 |
融媒体中心、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49 |
妥善处置突发网络舆情事件,做好负面舆情管控工作 |
12月 |
县委网信办 |
发改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各乡镇等单位 |
||
稻虾品牌打造和氛围营造工程 |
50 |
组织稻虾产品参加省级以上展销及推介会5次以上 |
12月 |
王锡良 |
农业农村局 |
发改局、商务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财政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企业团体等单位 |
51 |
加大户外广告和定制宣传信息投放力度 |
6月 |
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财政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城管执法局、发改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信息和数据中心、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等单位 |
||
52 |
成立稻虾文化研究中心,广泛征集稻虾文化故事作品,讲好南县稻虾故事。鼓励小龙虾、稻虾米旅游产品、美食菜品研发,推动“小龙虾+旅游业”发展,引导小龙虾名镇、名村、名店建设 |
12月 |
文旅广体局 |
县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创新区、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联、各乡镇等单位 |
||
53 |
抓好“生态稻虾第一村”产业示范园建设,打造省级以上乡村振兴示范点 |
4月 |
孟智勇 |
城发投 |
农业农村局、发改局、财政局、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创新区、南洲镇等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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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推进南洲小龙虾特色小镇建设,在县城合适地点建设大型稻虾文化雕塑。规划推进龙虾公园、龙虾广场、稻虾博物馆等项目建设 |
12月 |
创新区 |
发改局、经开区、城发投、文旅广体局、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稻虾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文联、南洲镇等单位 |
中共南县县委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