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4 21:42 信息来源: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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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政办函〔20196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打击黑加油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95号)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益政办电〔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和存在安全隐患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劣成品油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全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整治非法经营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或相关证照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整治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行为。包括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等非法储运、销售成品油的行为。

(三)整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行为。包括采购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以次充好”供应市场或与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混兑销售的行为。

(四)整治计量违法行为。包括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伪造数据等计量违法行为。

(五)整治偷税漏税行为。包括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重点打击加油站点无票销售行为;通过第三方平台采购,由贸易公司从炼油企业一次性订购大量带票油品,分销时把油品以无票价格进行销售的行为;成品油纳税申报销售量远低于实际销售量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中石化南县分公司、中石油南县分公司、南县成品油协会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商务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四、责任分工

(一)县商务局负责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账、油品来源及证照情况,依法查处未经网点布局规划擅自建设成品油经营场所(加油站、油库)、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或《成品油经营许可证》过期仍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行为,以及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质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

(二)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包括查处非法运输、存储成品油及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犯罪,抓捕犯罪嫌疑人,处置涉案物品、作案工具、涉案线索。依法查处专项行动中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船舶),未取得危险货物经营许可的流动车辆(船舶),以及内河船舶等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取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备案的水上加油码头、趸船。

(四)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在计划执法中加大对成品油油库、加油站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经营危险化学品汽油、柴油的行为。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大抽检流通领域成品油质量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油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等违法行为。

(六)县税务局负责加强稽查征管,严格小额纳税人管理,建立专项督查、举报、核查机制。加强加油站的税收征收管理,严肃依法查处加油站纳税申报销售数量低于实际销售数量等偷税漏税的行为。

(七)中石化南县分公司、中石油南县分公司、南县成品油协会负责推动各自下属企业和所属加油站(点)自查自纠,及时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为处理现场查封的非法经营设备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做好被查封油品的抽样检测鉴定、罚没成品油的转运工作。

(八)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县直有关单位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45日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工作举措,全面开展宣传发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组织开展摸底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46日—531日)。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对摸底排查发现的问题、群众提供的线索等逐一进行核实、查处。对不规范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非法经营、偷税漏税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重点打击县城区、交通要道和各乡镇非法改装油罐车(船)经营行为,坚决依法取缔非法加油站(点、车、船)。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6月)。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将开展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9625日前报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琪琳,联系电话:07375217002522203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沟通协作。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监管服务相结合,做到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县商务局要加强与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互通案件信息和线索,深挖源头,重拳出击,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深入宣传有关成品油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报道整治进展情况,特别要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企业的曝光力度,震慑和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认真受理举报、投诉,通过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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