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县2023年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
《南县2023年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南县2023年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实施方案
为整合教育资源,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2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和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20〕3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乡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质工作2023 年任务计划和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23〕4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中小学校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中2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完全中学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学校1所,普高3所。共有中小学生47661人,其中,小学27938人,初中13100人,高中6623人。
2023年暂停办乡村小规模学校11所:华阁镇安福小学、三仙湖镇胜利小学、中鱼口镇红光小学、中鱼口镇太和小学、南洲镇土地湖中学、浪拔湖镇永泰小学、浪拔湖镇太阳小学、浪拔湖镇沙湾小学、浪拔湖镇南红小学、麻河口镇万紫小学、厂窖镇肖家湾小学。暂停办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及各年级学生情况如下:
所属乡镇 |
学校名称 |
年级 |
合计 |
教师数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华阁镇 |
安福小学 |
0 |
0 |
7 |
5 |
6 |
18 |
36 |
9 |
三仙湖镇 |
胜利小学 |
5 |
7 |
6 |
3 |
7 |
11 |
39 |
12 |
中鱼口镇 |
红光小学 |
4 |
3 |
6 |
3 |
7 |
23 |
10 |
|
太和小学 |
5 |
7 |
9 |
4 |
8 |
9 |
42 |
10 |
|
浪拔湖镇 |
沙湾小学 |
2 |
5 |
0 |
2 |
0 |
11 |
20 |
9 |
南红小学 |
4 |
0 |
9 |
0 |
5 |
13 |
31 |
11 |
|
永泰小学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太阳小学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
麻河口镇 |
万紫小学 |
3 |
3 |
4 |
8 |
9 |
10 |
37 |
11 |
厂窖镇 |
肖家湾小学 |
4 |
4 |
6 |
13 |
11 |
6 |
44 |
12 |
南洲镇 |
土地湖中学 |
初一 |
初二 |
初三 |
合计 |
0 |
|||
0 |
0 |
0 |
0 |
二、工作步骤
1.广泛宣传。乡镇人民政府要相继召开政府班子会、村(社区)干部会,中心学校召开全校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广泛宣讲国家政策和优化调整教育布局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村支两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大教师、学生家长的理解支持。
2.制定方案。各乡镇要进一步通过调查研究、走访座谈,根据需要召开听证会等方式,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研究制定适合本乡镇的科学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方案制定要同步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整合优化与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精心安排好暂停办学校的师生分流和资产处置,积极稳妥解决好学生上下学交通、食宿、生活保障问题。要按照统筹调配、以强带弱的要求,对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可纳入学区化或集团化管理。方案制定要做到“一校一策”、“一生一案”,细实具体,不漏一人。
3.风险评估。通过舆情跟踪、重点走访、会商分析,进行风险预测研判,形成评估报告,明确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4.分步实施
(1)有序分流学生。各乡镇要开展分流学生就读意向全覆盖摸排,充分尊重学生乡镇内分流就读意向,坚持相对就近分流原则,100%落实学生分流就读需求。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
(2)妥善安置教师。各乡镇要组织对暂停办学校教师的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学科特点等情况全覆盖摸排,按照“师随生走,编随人走”的原则,结合教师自身意愿和学校编制情况妥善安置。
(3)打破招生壁垒。各乡镇中心学校不得在本乡镇范围内人为设置招生壁垒和障碍,在严格控制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所属镇中学予以接收辖区内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华阁镇复兴港中学向县四中放开,茅草街镇中学向三岔河中学、天益中学放开,三仙湖镇中学向下柴市中学、天益中学放开,浪拔湖镇中学向牧鹿湖中学放开;各乡镇中心小学(茅草街中心小学、青树嘴中心小学除外)予以接收辖区内有就读意愿的学生,南洲镇新颜小学向荷花小学、青鱼学校放开。
三、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为本区域内学校布局调整的责任主体,成立工作机构,牵头组织乡镇中心学校、村(社区)及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并制定校车运营路线方案。
二是关爱特困家庭学生。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开展帮扶行动,要按照“一生一案”要求明确帮扶对象、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单位。通过多方举措确保特困学生不因布局调整不因贫困而失学。
三是加强资产管理。以盘活资产为原则,在不违背国家相关政策、不改变资产权属、资产原貌及用途、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与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校一策”协商管理办法。
附件:南县2023年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时间安排
附件
南县2023年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时间安排
主要事项 |
任务安排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前期准备 |
1. 组织调研,形成《南县优化县域学校布局调研报告》 |
4月底前 |
教育局 |
2.确定拟暂停办学校名单 |
5月中旬 |
教育局 |
|
3.走访、座谈、听证、征求意见 |
5月底 |
乡镇政府、中心学校 |
|
4.完成《一校一案》 |
5月中旬 |
乡镇政府、中心学校、学校 |
|
5.研制《南县优化乡村小规模学校布局实施方案》(审议稿) |
5月底 |
教育局 |
|
政府决策 |
6.专题汇报 |
6月26日前 |
教育局 |
7.提请政府审议 |
6月30日前 |
教育局、乡镇政府 |
|
公示公告 |
8.发布暂停办学校公告 |
7月中旬 |
教育局、乡镇政府 |
组织实施 |
9.学生分流、特困学生摸底 |
7月20日前 |
教育局、民政局、乡镇政府、中心学校 |
10.教师安置 |
7月20日前 |
教育局 |
|
11.校产处置 |
7月20日前 |
教育局、乡镇政府、 中心学校 |
|
12.校车线路规划、校车收费备案 |
8月20日前 |
乡镇政府、教育局、 交运局、校车办 |
|
开学开办 |
13.分流教师到岗 |
8月20日前 |
教育局 |
14.分流学生到校 |
8月30日前 |
乡镇政府、中心学校 |
|
15.开课开讲 |
9月1日 |
乡镇政府、中心学校 |
|
安全稳定 |
16.舆情管控 |
全程 |
教育局、网信办、信访局、乡镇政府 |
17.突发事件处置 |
全程 |
政法委、公安局、教育局、信访局、乡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