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
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
发布时间:2023-12-01 10:08
信息来源: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作者:城管局
浏览量:
字体:大中小
序 号 |
权利 名称 |
权利 类型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监督电话 |
备注 |
1 |
城区生活垃圾的清运
|
公共服务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101号)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2007〕157号令)全文。 |
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三条;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生产、谁依法负责的原则。 |
0737-5215115 |
|
2 |
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
公共服务 |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101号)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内容。 |
《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101号)第三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
0737-5215115 |
|
附件:公共服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