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构概况和内设机构
一、机构概况
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职能部门。南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位于南洲镇南洲东路523号,主体结构四层。
内设股室有9个: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墙体材料革新股)、科技管理股、生产运行股、电力股、中小企业股、投资规划股、信息化推进股、财务股、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有3个:南县国有改制企业服务中心、南县科技创新事务中心、南县推进新型工业化事务中心。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接待、机要、文电、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专题调研、安全保密;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信访件的办理。
(二)政策法规股(墙体材料革新股)。监督检查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承办行政应诉和有关法律事务工作;指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和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等建筑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等建筑节能产品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生产运行股。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的日常调度,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经济运行的近期调控目标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参与相关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四)电力股。负责实施电力应急管理;指导协调电力生产调度,监测电力运行,发布市场信息;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协调解决电力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全社会节约用电;依法查处违反电力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五)科技管理股。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承担县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报、实施和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做好先进(适用)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组织申报各类科技认定;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并参与科普宣传活动、科技统计等工作;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服务工作。
(六)投资规划股。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指导工业规划布局,促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工业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重点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投资情况;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工作;组织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推广;推进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有关工作。
(七)信息化推进股。负责电子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承担利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指导推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进发展工业电子商务;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指导实施工业信息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负责国防动员信息动员有关工作。
(八)中小企业股。拟订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发展的措施,指导、协调和服务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拟订政策重点扶持项目及资金投入方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与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工作;指导协调企业教育培训工作。
(九)财务股。负责编制机关财务预决算方案;负责机关各项资金、财产管理;指导系统内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监督机关及二级单位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资金使用;协助机关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十)人事股(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企业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调查研究分析工业行业、企业人才素质状况并提出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委党建基础工作;指导推进系统内党建工作。
县科工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规定
(一)县推进新型工业化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协助推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引导全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协助推进工业电子商务发展;负责中小企业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县科技创新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和使用,承担科技创新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与服务工作,协助企业导入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
(三)县国有改制企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负责原国有改制企业人事、社会保障的相关事务;负责监督管理原国有改制企业的财务情况;负责管理原国有改制企业的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