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三仙湖镇人民政府
一、内设机构:
南县三仙湖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能,现有内设机构六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办公室和财政办公室;公益类事业单位五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和本乡镇党委、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推进经济发展。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城镇化发展水平,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服务“三农”发展。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组织民生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五)加强平安建设。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六)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七)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