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南政办发〔2022〕10号)的政策解读
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南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
通知》(南政办发〔2022〕10号)的政策解读
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南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是重点规划全县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点任务,指导今后五年全县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重要依据。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因此,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确有必要。
二、该文件的起草概况
该文件由南县农业农村局起草,2022年2月,经过认真研究和仔细调研,形成征求意见稿;2022年3月,广泛征求了各单位的意见建议,并对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座谈会;2022年4月,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7月15日,该文件由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该文件已经在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主要根据《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政发〔2021〕12号),参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益政办发〔2021〕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2年7月15日,施行日期是2022年7月15日。立足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为主攻、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农民持续较快增收为主要目标,切实转变农业农村发展方式,为实现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