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湖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
一、 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今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这是新时代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又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成果,必将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湖南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计划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二、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力求将中央改革部署转化为可实施的具体行动,主要体现以下特点:
一是全面对标国家。深入把握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内涵和重点,在原则方向、目标设置、结构体系上与国家保持总体一致,遵循国家改革部署的方向和路径,全面提出我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总体框架。
二是突出务实可行。结合相关领域“十四五”发展规划,从政策制度制订、平台试点建设、专项工作实施等方面,提出我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具体路径和主要任务,并逐一落实责任主体,属于国家事权的突出抓好落实,属于省级事权的突出系统部署,做到《实施方案》有行动、能落地。
三是注重把握重点。把握问题导向,围绕调研中反映较多的产权制度激励不足、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市场基础设施联通不够等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着力补齐发展短板。把握关键环节,以要素市场化配置这一基础性改革为核心,密切结合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创建工作,系统性地提出工作抓手,着力实现重点突破。
三、主要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聚焦5个关键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改革举措。
一是夯实市场体系基础制度。针对产权制度有待健全、市场准入需要更加公开透明、市场竞争需要进一步公平有序等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全面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3个方面,提出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8项具体措施,构筑高标准市场体系基础制度支撑。
二是推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针对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新型要素快速发展但相关市场规则建设滞后等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推动资本要素高效配置、发展知识技术数据要素市场4个方面,提出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设用地市场体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培育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等9项具体措施,建设高标准要素市场体系。
三是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质量。针对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足、消费者维权能力较弱、市场基础设施区域发展不均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市场基础设施建设3个方面,提出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完善消费维权制度和消费争议处理程序、推动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施智能市场发展示范工程等9项具体措施,提供高标准市场环境和基础设施支撑。
四是实施高水平市场开放。针对服务业市场开放程度不足、制度型开放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有序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推动制度型开放2个方面,提出有序扩大金融服务业和社会服务业开放、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探索推进制度型开放等4项具体措施,推进高标准市场开放,畅通内外循环。
五是完善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针对监管协同性不足、信用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和公众监督作用发挥不够、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和外部冲击能力有待增强等问题,《实施方案》重点从推进综合协同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依法诚信的自律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机构的监督、维护市场安全稳定6个方面,提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重点商品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发挥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的监督作用、积极防范应对市场风险等12项具体措施,完善高标准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