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县促进工业类项目投资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0-11-16 10:26
信息来源:南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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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该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吸引和鼓励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加快推进我县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促进工业类项目投资十二条措施,对做好我县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的主要依据及涉法内容
该文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办发〔2020〕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三、文件制定程序
该文件于2020年5月开始由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起草,并对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了调研论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参会人员的意见建议。2020年10月21日由县法制办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提出意见1条,即建议医疗健康产业扶持政策另行指定,修改为:医疗健康产业扶持政策另行制定。采纳1条。
2020年11月14日,该文件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署。该文件已经在南县人民政府站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该文件的发布日期是2020年11月14日,施行日期是2020年11月14日,为加快推进我县经济发展,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