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天地宽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4月2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我省《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外国专家局局长谢春及省人社厅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详细介绍了《实施意见》制定的背景、意义、主要内容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谢春指出,湖南是科教大省,人力资源优势十分突出。2018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37.4万。为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基层用人难这一结构性矛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求,省人社厅协同25家省直部门,多次组织高校及基层单位调研座谈,充分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11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透露,《实施意见》紧扣中央文件的精神,着眼于大学生基层成长计划,结合我省脱贫攻坚、振兴实体经济等发展要求,围绕实施“芙蓉行动计划”及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坚持服务基层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围绕加快构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从拓展工作岗位、健全保障措施、畅通流动渠道、加强组织领导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十八条措施。
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解决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的问题。一是加大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二是在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技特岗生”公费培养使用工作。三是利用各级资金给予创业高校毕业生以各类补贴支持,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等,多措施支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四是突出解决中小微企业、基层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武陵山片区、罗霄山片区)人员短缺问题。
健全保障措施,解决高校毕业生“干得好”与“留得住”的问题。一是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每年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项目中安排一定名额专门面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培训。二是建立体现基层一线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实际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三是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各项待遇,包括工资待遇、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住房保障等。
畅通流动渠道,解决高校毕业生“流得动”的问题。一是提高从基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比例。二是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升学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三是明确县以下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最低服务期满2年后,可在县域内流动。四是明确国有企业应分别安排一定比例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
八大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实施意见》全篇共计十八条,突出制度和措施的可操作性。从基层就业类型或单位性质来看,主要从以下八个方面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一是通过给予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中小微企业以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社会保险补贴等鼓励,发挥中小微企业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二是通过各类培训指导、扶贫项目支持等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建功立业。三是通过编制、岗位资源向基层倾斜,简化基层招录(聘)程序,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四是通过进一步降低招录(聘)条件等吸引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工作。五是通过开辟入伍“绿色通道”,落实学费资助、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方面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六是从给予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创业补贴或补助、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多形式出资注册办企、创业担保贷款等方面,给予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有力扶持。七是加大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各领域的政府购买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八是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引领作用
省人社厅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处长马一方介绍,我省将继续发挥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开展“定向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技特岗生”公费培养使用工作。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参加职称评定。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提高从基层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的比例。省级机关录用公务员,除特殊职位外,按有关规定一律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市级以上机关转任公务员,除公开遴选以外,应安排80%比例从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中选调。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升学扶持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同时,每年拿出不少于全省县市区及以下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的15%定向招录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省、市州事业单位每年要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当地服务的,按有关项目的具体政策妥善做好安置工作。服务期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3年内在就业创户、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有多重利好
“总的来说,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可以享受职称评聘、工资待遇、专项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省人社厅人才开发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副处长李振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我省将建立健全体现基层一线,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工作特点的职称评审制度。从评价导向、单独评审、定向评价、破格晋升、基层挂职等方面改革基层职称评审制度。例如,以品德、能力、业绩为主要评价导向设置职称评审条件,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要求;实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在农业、林业、医疗卫生等系统基层单位,逐步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等。
另一方面,湖南将更好地保障到基层工作高校毕业生的工资福利待遇。适当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落实专项补贴,将符合条件的服务艰苦地区贫困县基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范围,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专项安家补助。并完善配套机制。比如,到我省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不受社保缴纳年限、居住时限等条件限制,将户口自愿迁移到省内就业地城镇;对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乡镇或工作单位落实基本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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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我省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已经制定了系列政策措施,为何还要专门出台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文件?
就业是头等民生大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又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是立足全省发展大局做出的重要决策,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谢春(省人社厅党组成员、省外国专家局局长)首先,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促进基层长远发展的战略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发展不平衡,资源和人才向城市集中,基层人才匮乏的问题日益突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弥补基层人才短板、促进基层健康快速发展的固本之策,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选择。其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舞台。实践证明,基层是青年了解国情、磨练意志、砥砺品质、增长才干的最好课堂。我省就涌现出秦玥飞等一大批在服务基层中成长成才的优秀人物和典型代表。再次,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现实需要。湖南是科教大省,今年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37.4万,约占全国总数的5%,就业任务十分艰巨。基层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近年来在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70%以上。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广大基层,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
记者:不少学生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大中城市工作,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谢春:我们这里所讲的基层,并不仅仅是农村贫困地区,还包括更贴近生产一线的地方,既有农村,也有城市。基层工作既包括在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还包括在大中城市的中小微企业就业、自主创业、参军入伍等等。
作为学生家长,希望孩子到城市工作,主要还是认为在城市的待遇和环境更好,平台更高,机会更多。我们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从就业实际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就业总量大、有效岗位需求相对不足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据统计,近年来在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70%以上,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发挥基层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更好地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从人才成长的规律来看,到基层去历练,到生产一线去实践,是高校毕业生一生宝贵的财富,也是成长成才的必经之路;从个人发展来看,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大有可为。同时,我们在拓展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发展空间、畅通上升渠道等方面,实施了知识更新工程、人才成长计划以及各种遴选、选拔机制,保障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干得好、流得动”。所以,希望各位家长能和我们一起鼓励孩子在基层锻炼,在基层成长,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和中坚力量。(来源:湖南民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