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网上填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1-12-09 16:16 信息来源: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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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详情请向各市监所咨询)。

第一步: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1、浏览器输入http://hn.gsxt.gov.cn(电脑手机均可登录);

2、打开手机微信,通过“扫一扫”功能扫描《营业执照》上二维码(需2019年后新办的横版《营业执照》)。

 

 

第二步:选择登录方式

1、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工商联络员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企业名称、工商联络员姓名和工商联络员手机号会自动输入),然后点击获取验证码,待填写验证码后,点击登录;

 

2、个体工商户选择“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和备案手机号/经营者身份证号码(名称会自动输入),点击登录。

 

 

 

第三步:进入年报填写页面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选择年报年度,点击确认,页面弹出“年报填报须知”,选择“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并“确认”。

 

 

 

 

第四步:年报信息填报

市场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报,部分信息可选择公示或不公示,根据市场主体自身需要进行选择。

 

(企业年报信息填报页面)

 

(个体工商户年报信息填报页面)

第五步:年报公示

1、年报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预览并公示;

 

2、仔细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页面弹出“您单位的XX年度报告已经报送公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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