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社保落实的建议
南财提〔2022〕3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17:07
信息来源: 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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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李谷良
联系单位及电话:明山头镇代表团 18073745138
内容:
社区工作任务繁重,且几乎没有休息日,而社区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和退休养老待遇没有着落,影响工作积极性。
建议:
1、建议县委.政府追加社区拨款(特别是乡镇社区几乎是死水断路)以便社区工作人员安心工作。
2、建议将社区工作人员工资按切合实际,纳入财政统筹,按月打卡发放。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李谷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待遇及社保落实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区工作人员待遇问题是我县财政“三保”支出的重点 项目,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社区运转问题,始终坚持足额支付社区运转经费,保障社区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转。
我县系农业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在县级收入增 长乏力的情况下,财政刚性支出在逐年递增,财政收支矛盾 突显,从而导致我县村级运转经费标准偏低。目前我县共有 132个行政村、34个社区居委会。社区经费支出687万元/ 年;村级运转经费2904万元/年(含村干部基本报酬、离任 村干部生活补助、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和公共 服务运转维护支出等),共计每年村、社区运转经费支出3591万元。
针对社区工作人员待遇问题,我县已逐年提高社区运转 经费,从财政最大承受能力内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后阶 段将努力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逐步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待遇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