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

南卫函〔2022〕19号

发布时间:2023-03-22 17:08 信息来源: 南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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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夏  谦

联系单位及电话:明山头镇代表团  15173744250

内容:

1、乡镇医疗水平不高,卫技人员不够,难以适应新的医改要求。现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的骨干医生老年化严重,青黄不接。乡村医生年龄老化,知识更新不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量大。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中青年医务人员不多。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收入低,很多毕业生不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工资绩效发放较低,分配方案实行“大锅饭”,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资水平平均化,没有体现按劳分配。

3、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工作量大大增加,医改后为突出公益性,降低并减少收费项目,实行药品、医疗耗材零差率销售。现阶段基层卫生院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卫生院收入明显下降,职工工资无法保障。

建议:

1、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体系,卫生主管部门制定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省市县各级医院跟班学习,特别是要加强中青年医务骨干的业务培训,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二是创作有利条件,吸引专科以上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卫生院工作,解决卫技缺编和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三是完善立法,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提高乡村医生的社会保障水平,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打破“大锅饭”分配方式,了解新的医改政策后,结合当前实行药品零差价、收支两条线后的一些实际情况,整改实行新的绩效方案。重视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职能,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积极性。使医务人员收入与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及劳动贡献挂钩。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

3、加大基层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将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各项合规的津贴、补贴及医疗设备的购置和日常维护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列入“一类拨款”单位。划拨专款定向培养医卫专业大学生,以战略目光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医生业务水平。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第15号的答复

 

 

夏谦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乡镇卫生院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 、针对“乡镇医疗水平不高,卫技人员不够,难以适应新的医改要求”。我局采取了以下措施:

1. 启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项目。2018年起我县每  年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全科医生、骨干医生、骨干护士、 乡村医生等至市级医疗机构接受1年、4个月、1周不等的  进修培训学习,已累计选派全科医生4名、骨干医生20名、 护理人员36名、乡村医生72名参加轮训。同时依托“云鹊  医”、“华医网”等医学教育平台,每年定期组织在岗基层卫生院技术人员免费参加学习,已累计参训、考核2000余人次。

2. 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专科层次人才培养计划。2021年起计划5年内完成50名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 2021 年启动实施的第 一 年已签约6名面向基层卫生院的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2022年再完成9名招录计划。

3. 实施村卫生室本土化专科层次培养计划。2022年起 我县实施了村卫生室本土化专科层次培养计划,已签约10 名面向村卫生室的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至2027年完成50名乡村医生培养任务。

4. 提升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水平。2020年,我局争取县  财政投入57.6万元,组织288名60岁以下的在岗乡村医生   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加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的有232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不低于2000元/年)   的56名,对288名参保的乡村医生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的   参保引导资金补助,极大地提升了村医参保的热情,我县在   岗60岁以下乡村医生参保率达100%。同时省、县两级财政   按照1:1 配套标准每年落实行政村卫生室运营经费6000元/  个/年,支持村卫生室运营及村医持续稳定参保。对60周岁  以上离开乡村医生岗位的老年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5-8年、 8-12年、12年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照120-150-180元每月 的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2014年至今已累计申报并发放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699人。

二、 针对“工资绩效发放较低,分配方案实行大锅饭,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资水平平均化,没有体现按分配”。

新医改以来,我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推行绩   效工资,按照“两个允许”原则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绩效  工资改革,各基层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制定绩效考核、 激励约束机制,由会计核算中心进行指导和审核,规范基层  医疗卫生机构津贴补贴和收入分配制度,督促基层卫生院落实全科医生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三 、针对加大基层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 乡镇卫生院属   于公益类事业单位,应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近  年我局多次向县级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与财政部门协商,请  求逐步增加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鉴于我县财政  状况,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费投入增长幅度依然较低。  今后我局将继续争取财政对基层卫生事业的投入,也恳请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我县基层卫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鼓与呼,力争在3-5年内达到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水平。

感谢你对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日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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