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提高粮食收购价》的建议
南发改函〔2022〕13号
提出人:杨青华
联系单位及电话:茅草街镇代表团 18907377670
内容:加大粮食生产保障措施,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民以食为天,粮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确保粮食安全不仅是保障社会平稳发展的基础,还是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提到,要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包括豁免征收、保护耕地、病虫害防治、保底收购、奖励恢复生猪生产等等。这些措施应该说都是抓到了点子上,针对性很强。
市场是制约农业生产最主要的因素,农民的种植积极性受粮食价格的波动影响极大:价格高,农民管理越细致,投入高,产量高,质量也高;但如果价格过低,极易出现敷衍性种植,或者只种植自用的粮食。现在农民种粮,农药化肥价格上涨。随之成本价提高,但目前粮食收购价严重下降,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切身利益,降低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粮食生产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加之农业参保意识弱、保险赔付额低,农民存在较大的生产风险。
优化粮食保护价调整规则:首先,制定的保护价要能够补偿生产成本并保护农民获得适当收益;其次,要按质论价,适当拉开不同品种粮食之间的差价,鼓励农民生产优质粮;适当调整保护价收购范围,引导农民科学种粮,促进粮食供求平衡和结构优化。
建议:提高粮食收购保护价.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43号建议的答复
杨青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维护农民切身利益、提高粮食收购价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粮食,全国实行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进行粮食收购,我 县严格遵循国家规定进行收购。南县种植和产出粮食的综合优势明显,粮食收购价格高于周边县市,粮食收购价格呈整体较高水平贵代表的建议已同时向上级政府和粮食部门提议。
衷心感谢贵代表对南县发改局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专此函复。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