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车违反规定线路行驶、违规接送学生的建议
南教函〔2022〕4号
提出人:赖丽平
联系单位及电话:浪拔湖镇代表团 13873765918
内容:校车承担着载运中小学生及幼儿的重任,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校车作为重点车辆管理对象,其行驶路线及停靠站点都是要经过多个部门审批通过方可运行,规定校车行驶线路的出发点也是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出行。驾驶人擅自改变校车行驶路线的行为,很可能直接威胁到学生们的生命安全。校车作为特殊车辆,其专业驾驶人必须更加严格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但是,目前普遍存在着幼儿园校车未严格按照勘定路线行驶,违规接送学生的问题。
建议:
1、建议加强执法,严格落实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发现1起查处1起,以儆效尤。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8条,校车驾驶人存在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罚款。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可记2分。
2、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政策制定,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出现上述违规违法行为的驾驶人所属幼儿园,予以一定程度的处罚。
3、建议建立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或者公示,扩大影响力,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中来。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南县教育局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
赖丽平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校车违反规定线路行驶、违规接送学生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校车办高度重视校车安全,采用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方 式,交警、交通、安监、教育等部门多方联动,通过务实开展培 训、明晰岗位责任、从严惩处违规行为等举措,抓好校车安全工作,有力保障了学生上下学安全。
当前,全县所有校车运行线路均录入校车安全监管平台,高 科技手段设置线路电子围栏, 一旦存在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情况,系统将报警提示并及时推送交警部门进行处理。2021年,交警部门根据报警信息查扣处理不按线路行驶校车3台次。下阶段,县校车办将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行线路,协调交警部门加强执 法,严格落实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并完善违法行为举报与公示制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感谢你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