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管理权限划转的建议
南编办函〔2022〕1号
发布时间:2023-03-23 08:45
信息来源: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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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人:蔡安翔 陈立军
联系单位及电话:厂窖镇代表团 15898465866
内容:我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升级现代文化产业,要重点推出一批文旅精品,新创建1个以上5A级、10个左右4A级景区,争创全域旅游示范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我镇计划以现有3A级景区——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为基础,对其提质改造并做好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利用现有“千人坑”遗址,整体建设有序推进,努力争创4A级景区
但目前纪念馆管理权限隶属县文旅广体局,因我镇不具备对其的领导和管理权限,在全镇推进文旅小镇建设、争创4A级景区中难以形成“一盘棋”,难以凝聚合力,工作开展存在一定困难。
建议:将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的领导管理权限划归厂窖镇党委、政府,实行属地管理,仍由县文旅广体局进行业务指导,双方团结协作共同做好纪念馆的维护和建设,力争以党代会为契机在今后五年内争创4A级景区。
处理意见:由 办理并答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 第59号建议的答复
蔡安翔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管理权限划转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同 时也是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纪念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原则上由党委宣传部门统筹同级文化、文物部门管理。故厂窖惨 案遇难同胞纪念馆隶属于县文旅广体局管理既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又便于业务管理。
专此函复。
中共南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