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事业编制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职业年金集体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中鱼口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第28号
关于乡镇事业编制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职业年金集体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提出人:陈**
工作单位及地址:中鱼口镇代表团
联系方式:****
内 容:
目前,乡镇事业编制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职业年金集体部分均要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事业单位属于服务型单位。尤其是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办定性为全额事业编制,是服务于“三农”的全额事业单位。但由于乡镇机构改革,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有全额事业编、有准公益、有分流人员临聘等,人员多、类别复杂,而从事的“三农”工作涉及农业、林业、水利、动物防疫多行业,并且都是属于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单位预外收入来源有限,办公费用、日常运转的保障都难以维持,更难以承担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等。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为了更好服务于“三农”工作,请政府将其纳入财政预算
建 议:将乡镇事业编制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职业年金集体部分纳入财政预算。
处理意见:由财政局办理并回复。
关于南县第十八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第28号建议的答复
陈**、成**代表:
现就您提出的“乡镇事业编制公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职业年金集体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答复如下:
随着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我县财力不断向乡镇倾斜,乡镇保障不断提高。2025年预算中,包括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乡镇事业人员待遇已全额保障(公益人员参照事业人员待遇保障),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住房公积金均已按标准纳入预算, 职业年金实行退一补一由财政统一结算。此外,乡镇全额事业人员、差额失业人员年终绩效基础部分按8400元/人 · 年纳入预算; 退休人员补贴按1200/人 · 年纳入预算;乡镇全额事业人员、差额人员公用经费按9600元/人 · 年安排,较上年增长了5800元/ 人 · 年,有力保障了办公所需经费。
下一步,县财政将严格遵循政策规定,结合县级财政承受能 力和上级政策调整情况,统筹研究新增保障事项。当前各项待遇已足额保障,后续将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工作,并持续优化保障体系。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
南县财政局
2 0 2 5 年 4 月 2 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