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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对“南县禁烧办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限烧区域及时段的通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3日至8日,旨在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间,我们未收到任何形式的异议。经过审查和核实,本次公示事项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现予以确认无异议。
南县禁止露烧农作秆办公室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