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医疗保障局曝光欺诈骗保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3例)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97311 发布机构 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10-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97311
发布机构 南县医疗保障局
发文日期 2024-10-1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南县医疗保障局此次选取3例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这些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损失,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通过案例警示,希望督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个人严格遵守医保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医疗保障部门将锲而不舍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行为,增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同时,我们鼓励行业内专家和知情人士积极举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打击欺诈骗保的斗争中来,促进内部监督、行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共同发挥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1.南县华安医院欺诈骗保案

  经南县医疗保障局对国家医保局下发的线索进行核查,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月29日期间,南县华安医院涉嫌虚假住院、伪造61人病历进行骗保,涉及医保基金10.44万元。

  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暂停南县华安医院医保服务协议。2024年9月19日,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

  2.南洲镇班嘴村夏晓玲卫生室欺诈骗保案

  经南县医疗保障局对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核查,2024年1月、2月,南洲镇班嘴村夏晓玲卫生室存在虚构医疗费用、串换药品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328.63元。

  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①约谈法定代表人,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328.63元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②对当事人虚构医疗费用问题涉及医保基金416.85元予以2倍处罚,计833.7元;③对串换药品和进销存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911.78元予以1倍处罚,计1911.78元。

  3.南县精神病医院(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南县医疗保障局对南县精神病医院(南县第三人民医院)行政检查,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该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制用药”“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过度医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12863.9元。

  医保部门处理结果如下:①约谈法定代表人,责令改正上述违规行为;②将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12863.9元退回至医保基金专户;③对当事人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12863.9元予以1.5倍处罚,计169295.85元。



  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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