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80457 | 发布机构 | 南县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26-06-16 |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6-2180457 |
|---|---|
| 发布机构 | 南县医疗保障局 |
| 发文日期 | 2026-06-16 |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各医药机构: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湘医保发〔2025〕61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进医药机构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结合我县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和定点资源配置现状,经研究决定:暂停受理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6月15日起,暂停受理全县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诊所、零售药店等)的申请。
二、2026年5月31日前已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按原程序办理;之后提交的不再受理。
三、我局正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医保定点资源配置规划,恢复受理时间另行公告。
已定点机构应规范服务、接受考核,违规者将暂停或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南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