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52307 | 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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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索引号 | 4309210010/2024-195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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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洲镇 |
发文日期 | 2024-06-11 |
信息类别 | 综合政务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南洲镇2024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2024年南洲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有关要求,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录取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共计6名。
南洲镇2024年度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 |
||||||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招考 |
笔试 |
面试 |
总成绩 |
1 |
陈艳霞 |
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岗位1) |
2 |
68.3 |
80.35 |
74.33 |
2 |
张 佳 |
专职社区党群工作者(岗位1) |
2 |
64.7 |
82.9 |
73.80 |
3 |
彭 俊 |
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岗位2) |
4 |
68.8 |
85.73 |
77.27 |
4 |
徐星艳 |
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岗位2) |
4 |
65.75 |
84.92 |
75.34 |
5 |
杨欣雨 |
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岗位2) |
4 |
69.3 |
81.22 |
75.26 |
6 |
李昱洁 |
社区工作者专门岗位(岗位2) |
4 |
69.9 |
79.28 |
74.59 |
二、时间地点
体检初步定于6月中旬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电话方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
三、相关政策
1.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增加吸毒毛发检测,体检费用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报到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一切通信设备和电子设备进入体检现场,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手机须取消闹钟并关机和其他物品统一存放在体检医院。
4.参加体检人员需接受身份核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5.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请携带600元现金,具体数额按医院标准收取,须增检项目的费用,另行收取。
6.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过程中不得提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7.体检前应注意休息,尽量保持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禁止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
8.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体检时须告知医护人员,可以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
中共南县南洲镇委员会
南县南洲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