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教育局关于调整2024年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限制的通知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80940 发布机构 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8-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索引号 4309210010/2024-1980940
发布机构 南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8-27
信息类别 综合政务
公开范围 全部公开
公开方式 政府网站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相关学校(教育集团):

  根据《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文件精神和市局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情况,经县局研究,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决定调整2024年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限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调整:在标准班额范围内,城区四完小、六完小、火箭小学一年级可以放宽两个月入学年龄限制,即入学当年10月31日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申请入学,其他城区小学不得接受低龄生入转学(本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申请本校一年级学位,可以放宽两个月入学年龄限制);农村小学一年级可以放宽四个月入学年龄限制,即入学当年12月31日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申请入学。

  二、接收学校规定:城区四完小、六完小、火箭小学接收放宽入学年龄限制后取得学位的学生,小学阶段不得转入实验学校教育集团本部(含洗马湖学校)、德昌学校教育集团本部、五小学校教育集团本部、桂花园学校、三完小。放宽入学年龄限制后,3所学校均不得突破45人标准班额。

  三、学位申请时间: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四、学位申请地点:城区中心学校二楼202室(湘鄂边东巷33号)。

  五、材料审核要求:

  1.放宽入学年龄限制针对户籍类、房产类、务工类、经商类属城区小学招生责任范围的对象。入学材料要求详见《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通〔2024〕27号)。

  2.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持入学证明材料的原件申请学位。户口信息不能证明孩子与其父母的亲子关系的,需另外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六、学位派发安排:

  1.学校剩余学位优先考虑有房有户类生源对象,学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有房有户类生源对象的,则按照申请学位入学对象的年龄由大到小依次安排,超出标准班额时必须服从调剂安排。

  2.符合要求的当场派发学位,学生监护人持学位派遣单即可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南县教育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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